1月25日,金东区检察院以妨害作证罪对张家兄弟两提起公诉。近日判决结果下来了,哥哥被判处拘役6个月,弟弟缓刑10个月。
张家兄弟都是金东区曹宅镇人,哥哥(张哥)今年62岁,弟弟(张弟)今年44岁,两人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张哥还有个妹妹,妹妹文化水平不高,不识字,丈夫也是个文盲。一些重大的事情她都交由哥哥处理,比如买房子。
省钱省出问题来
2005年,妹妹花了19万元买了曹宅镇潘一村的两层商品房。由于房子是通过拍卖得来的。妹妹不识字,拍卖的时候就由张哥来举牌,因此房子也就写在了张哥的名下,实际的拥有人却是妹妹。
这一过户,算上税费什么的怎么也得2万多,对张哥很放心的妹妹怎么也不愿意出这平白无故多出来的钱。于是为了节省过户费,兄妹俩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省钱,这就省出问题来了。
2010年,张哥从朋友老王那里借了45万元,但一直没有归还。于是当年的3月,老王把张哥告上了法庭。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张哥急了。“妹妹的房子在我的名下,那45万我还不出来,妹妹的房子不得被查封么?这损失让妹妹承担可怎么过意得去。”
张哥马上联系了弟弟,他是做生意的,脑子总要灵活点。两人商量如何保住妹妹的房子。
虚假诉讼兄弟同时获刑
4月7日,张哥写了一张借条给张弟,上面写着欠张弟70万元。让张弟赶紧拿着这借条去法院起诉自己。
8月6日,张弟当原告,哥哥当被告,两人就这么在法院打起一场别人看着真,内里只有自己知道的官司。由于证据确凿,双方当事人也很配合,很快经公开开庭审理后,兄弟俩的官司就有了结果。法院支持了张弟的诉讼请求,判决由张哥归还弟弟70万元。
然而老王和张哥的诉讼却在弟弟之前。所以当法院将张哥与老王的债务纠纷送达回证让张哥签字时,他拒绝签字。因此张家兄弟间的判决得以更早执行,张哥的房产因为弟弟起诉被保全,王某就算胜诉也无法执行。
而且即使法院拍卖了张哥的房产用于归还债务,弟弟具有优先权,拍卖所得将先归还弟弟的70万元后,再执行老王的。这样一来,妹妹的房产算是保住了。
2012年8月,老王向金东区检察院申诉,诉说自己借给张哥的45万元,虽然法院已经判决,可因债务人的房产因其他案件被保全而得不到执行,请求检察院帮助。
金东区检察院受理后,经过认真细致的审查认为,张家兄弟诉讼疑点重重,经过审理,兄弟俩交代了为了逃避债务,串通制造假借条,虚构债权债务,骗取法院判决书。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
“这不仅浪费了司法资源,而且还侵害了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应当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办案检察官说道。
2012年8月24日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同日公安机关对张家兄弟予以刑事立案。
提醒:有些钱省不得啊
据张哥自己交代,2006年自己曾经找了一个中间人私下写了一张条子,上面写明拍卖来的房子是妹妹出的钱,归妹妹所有。
然而在这个案件中,这张纸并没有法律效力,没有被采信。
“这张纸到底是否是在老王起诉他后补写的很难界定,而且只有张哥一个人提起过。”
如果妹妹真出钱买了房子,不想过户最好还是去公证下房子的归属问题,没有公证的话光私下写这么个条子法律效力有限。
要不然就花点钱把手续办全了,该过户过户,该办房产证就出钱办房产证,否则到了现在这个境地,真是亏大了。有些钱真的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