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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一家非法占地的停车场为何还能如期开业?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1-23 09:45:28
已经开张营业的大通停车场。

  没有办任何手续,台州路桥区一家停车场项目就开始上马兴建。当地土管局、运管所、工商分局等执法部门先后到现场制止,并下达停建和停止营业通知书,但该停车场依旧我行我素,于1月18日举行隆重开业仪式。

  1月17日至20日,记者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非法停车场

   大张旗鼓开张营业

  1月18日,位于路桥区桐屿街道立新村的“大通停车场”举行隆重开业仪式。

  开业现场不仅摆满了花篮、祝贺条幅和广告气球,还邀请来宾举行剪彩仪式,并燃放大量烟花助兴。

  但就是这家停车场,被指涉嫌土地违法,无审批手续。此前的1月17日,路桥区政府分管土地的领导获知“大通停车场”即将开业信息后,针对其违法行为,紧急召集了当地土管、运管、工商、规划等部门磋商,研究如何终止这家公司开张营业的对策。

  会议结束后,路桥区运管所一位林副所长带领执法人员赶到“大通停车场”,现场下达停止营业通知书,并要求该停车场老板做笔录,但遭到拒绝。

  “他们答应第二天到我们单位来做笔录,但能不能来,还不知。”林副所长说,该停车场名义上的法人为陈姣,丽水人。

  国土局认定停车场非法占地68亩

  对此,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区分局分管副局长于杨表示,“大通停车场”实际上有两块土地,一块是50多亩,经处罚补办了手续,已算合法,而另一块则属于完全违法占地。

  “他们实际上非法侵占了68.2亩土地,其中,立新村的12亩、勤丰村的18亩土地已转化为工业用地,其余38.2亩属于农业用地。”于杨说,该停车场抢建速度非常快,特别是路面硬化,都是连夜施工倾倒石渣,等土管部门去执法时,停车场已填好了。

  于杨表示,自从2012年11月份路北土管所发现“大通停车场”非法侵占土地事实后,就立即下达停建通知书,并依法传唤当事人到土管局做笔录。“事后他到了我局,但不肯做笔录,我们最近将通过寄快件形式,通知当事人来做笔录,并配合调查。”

  于杨表示,针对这起非法侵占土地案,路桥区国土资源分局已立案调查,并尽快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鉴定,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做处理。

  在停车场招商中,“大通停车场”还对入驻经营户抛出“免两年场地租金,连续两年补贴入驻经营户两万元”的诱饵。很快,周边一些物流公司遭到经营户大撤离的重创。

  路桥区工商分局局长罗中清称:对于“大通停车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运管部门是执法主体,工商部门只能配合其他部门执法。停车场申请营业执照,工商审批的前置条件是运管、规划部门先要立项审批通过,并合法持有土地手续,否则,工商部门是不会为一家非法公司办理经营许可证的。而“大通停车场”没任何手续,因此无法办理经营许可证。“如果他们涉及无证经营,工商部门可没收其违法所得,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运管部门建议成立联合执法队查处

  对“大通停车场”的行为,路桥区运管所负责人说,虽已下达停止营业通知书,但该停车场老板根本就没把运管、工商、土管等执法部门放在眼里。

  路桥区运管所罗所长无奈地说,目前仅凭他们一家的力量,显然无法阻止“大通停车场”的营业,建议路桥区政府成立强大的联合执法队伍,由涉及监管的责任部门共同参与进来。

  路桥区分管土地工作的副区长之前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了紧急会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制止“大通停车场”开业,但1月18日上午,“大通停车场”还是如期举行了隆重的开张仪式,并整体投入运营。

  停车场负责人称不清楚有无用地手续

  昨天上午,路桥“大通停车场”负责人陈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停车场的信息中心和营业用房是办理土地手续的,停车场的土地则是向立新村和勤丰村租赁的,土地性质属于村里的自留地。

  至于有没有土地手续,他也不清楚,要咨询村干部。

  路桥区土管局明确表示,该地块属于农业用地和部分工业用地,该停车场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昨天下午,路桥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戈给记者打来电话称,路桥区政府对“大通停车场”非法占地、无证开业经营一事非常重视。区长表示,他们将连夜召开会议,拿出处理意见。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编辑: 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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