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政务
南昌试水出租车拼车:乘客各付共同路段车费60%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1-21 10:48:23

南昌出租车上可为4名乘客计价的合乘计价器。

漫画/李哲

  “地铁挤、公车慢、打车难”已经成了现在不少城市的通病。尤其是到了上下班高峰时段或遇到恶劣天气,常能看到几位乘客为谁先叫到出租车而争得面红耳赤,出言不逊甚至动起手来。

  为了缓解打车难困境,江西南昌从今年1月份开始在10辆出租车上安装了可同时为4名乘客计价的“合乘计价器”,尝试出租车合乘,也就是俗称的“拼车”。目前已经开始相关测试和数据采集工作。

  各付共同路段车费60%

  近年来,由于道路改造、地铁修建以及机动车数量激增,南昌市虽然已经先后投放1050辆出租汽车,但是运力却因种种客观原因无法有效发挥,南昌市经常出现上下班高峰阶段性打车难的问题。南昌市客运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吴卫平表示,试水出租车合乘,主要是为了缓解阶段性打车难的问题。

  吴卫平说:“合乘的话首先就有了一个基础性的问题,收费怎么收?目前的计价器满足不了要求,所以就有了这种新型的计价器,叫合乘计价器。”

  据了解,今年元旦南昌市试点安装的10台合乘计价器跟平时见到的汽车导航仪有点像,可以通过触摸屏幕来进行操作。在屏幕上有四组计价数据,每组都能分别显示出该位乘客行驶的里程、行驶时间、应付车费等内容。有了这种新型的计价器,出租车就可以为合乘的乘客分别计价。在出租车的挡风玻璃处还有一个LED显示屏,在第一位乘客上车后显示出这辆车要前往的方向与车内的空位,在路上等待的乘客就可以根据需要来招手拦车。

  按目前的实施方案,乘客合乘出租车将各付共同路段车费的60%,而且可以打印多份发票。如果是两人同时上车,但先后下车,那么先下车的乘客负担当时车费的60%,后下车的乘客负担合乘部分的60%车费及单独乘坐路段车费。多人乘车付费方式以此类推。如果是一前一后上车,则先要征得第一位乘客的同意,再允许第二位乘客上车。第二位乘客上车后,司机会按动计价器的合乘按钮。如有第三、第四位乘客,也是按上述方式操作。

  司机乘客都表示欢迎

  这种规范的合乘模式受到了大家的欢迎。已经尝试使用新计价器营运了十多天的南昌大众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司机吴宝喜表示,这样的计价方式,让乘客和司机都比较满意。“也环保,对乘客来讲,他少花了钱。一旦南昌实行了出租车合乘,以后增加的出租车数量就会减少,能节约不少能源消耗。”吴宝喜说。

  大多数出租车司机认为此举不仅缓解了上下班高峰时段打车难的问题,而且照顾到了司机的利益。

  南昌市民严先生说:“如果赶时间的话最好不要合乘,其他情况我也就无所谓了,反正大家都是方便嘛。我觉得肯定便宜是最实惠的。”

  16日,南昌网友“阳勇阳勇”发微博称,前一天晚上他打车回家遇到了一辆正在试点拼车计价的出租车。他认为,这样可以很好地利用公共资源,既能帮助打不到车的市民搭顺风车,又可以为的哥带来更多收益,还能公平计费。

  对于南昌实行拼车打表计费,网友齐呼“这个可以有”。网友“自由猫”表示,在出租车数量有限的情况下,拼车可以提高车辆利用率,给拼车乘客适当优惠更能获得乘客支持。“我觉得还可以在打车乘客较多的路段设拼车点,乘客可以提前沟通,同路拼车更方便。”

  “有这样的合乘计价器帮忙,拼车肯定更方便,还少了付费时的麻烦。”郑州市民郭先生表示对这种合乘模式很期待。

  尚处于最初测试阶段

  吴卫平介绍,尝试合乘的10辆车全部为南昌出租车行业优秀驾驶员驾驶的车辆,以确保在测试期间不因测试发生违规运营行为。

  测试内容包括三方面:第一,合乘的不同时间段需求量到底有多大?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既要维护乘客的权益,也要维护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了解哪个时间段需求量大,哪个时间段需求量少,避免盲目投入;第二,合乘是不是能够满足乘客的需要,是不是需要这种计价器;第三,新计价器使用之后,合乘方法怎么调整,是不是能够确确实实地既增加实际收益又解决市民出行问题,达到绿色出行、节能减排的作用。

  南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表示,合乘计价器还在测试及数据采集之中,目前仅仅处于最初期阶段。等到时机成熟,相关配套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建立并完善,再行推广。

  从反馈情况看,安装合乘计价器后,经先上车的乘客允许,每车每天平均遇到3到4位合乘乘客,早晚高峰期间和恶劣天气时较多,一趟下来合乘乘客最多不过三拨。

  合乘与拼客本质不同

  有不少人认为,这次推出的合乘与以前所说的拼客差不多。对此,吴卫平特别强调,合乘与拼客是有本质区别的。吴卫平说,拼客是驾驶员为谋取更大利益,沿途不管乘客的感受,只要有空座就载客,顺路就带走,不顺路就拒载。合乘的实施主体是乘客,是乘客之间的行为,乘客主观愿意合乘,或者是经过了先上车乘客的同意,后续合乘才能发生,否则的话就不能载客。

  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民也表示,从法律性质上讲,合乘和拼客是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拼客是指出租车司机为追求更高的利益多载客人,这侵害了乘客的权益,是违规行为。合乘是指在客运高峰时段或路段,乘客经协商同意共同乘坐同一辆出租车的自愿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

  

 [1] [2] 下一页
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