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近日发出通知称,从今年1月1日起,田径场、篮球馆、网球馆在课外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面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开放,试行有偿服务管理。场馆收费分校内和校外两个标准。校内人员凭学校有效证件,篮球馆内篮球场日场30元/场·小时,夜场50元/场·小时;网球馆内羽毛球日场10元/场·小时,夜场15元/场·小时。
这个规定,意味着该校学生课外时间不能像以前那样免费进入体育场馆,引来争议。
“学生交了这么多学费,为何还要收费?”很多同学认为,体育场馆属于公共设施,应该对师生免费开放。如果学校场馆面向社会开放,大量校外人员会占用学校的体育资源,减少同学们的运动机会。
不过,有网友表示,其实在南宁其他一些大学,早在几年前就实行了学校场馆面向社会开放,对节假日使用校内足球场、篮球场的社会人士收取费用,既可使闲置资源得到利用,又可获得维护场地的费用。
广西民族大学教体育的戴老师说,据他了解,全国高校的体育场馆很多是收费的。学校这样做应该是为了有效管理体育资源。
该校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的莫老师则表示,学校这个方案需全面考虑和谨慎执行。“要让大家明白钱用在什么地方,并通过增添体育设施或是完善体育管理来回馈师生。”
“由于这一规定只是试行的,考虑到学校场馆的工作人员不足和体育设施尚未完善,我们只是有这个打算,至今还没有开始收费。”1月14日,广西民族大学后勤管理处处长郭金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收费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希望借此调节学校运动场馆的使用效率和时间。”郭金世说,广西民大室内体育馆资源有限,收费主要是为了调节场馆的使用时间,防止有的团体长时间使用,而其他人员却难有机会使用;同时,收费主要是针对团体,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郭金世说,之前的收费标准经过物价局审核批准通过,所收取的费用归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