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财经频道 > 国际金融
印轮奸案被告律师大放厥词 女生太晚坐公交不自重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1-11 16:15:29

  “受害者应受责备乘公交太晚不自重”

  印轮奸案被告律师大放厥词

  据英国媒体1月10日报道,印度公交轮奸案嫌犯的辩护律师日前称,23岁的女大学生应该受到责备,她不应该那么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其男友对案件的发生也有责任。

  这名律师叫马诺哈尔·夏尔玛,他代表的三名当事人分别是公交车司机拉姆·辛格、拉姆的兄弟穆克什以及一名工人,他们被控犯有强奸、谋杀和绑架等罪名。夏尔玛表示他要为自己的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夏尔玛接受采访时说:“无论是谁犯了弥天大罪都应该受到惩罚,不过我的当事人并不是罪魁祸首。”他宣称,本案的受害者应该为案件的发生负责。“两名受害者不应该在那么晚乘坐公共交通”,而受害女生的男朋友作为一个男人,则没有尽到保护自己女朋友的责任。

  他甚至还暗示,受害者那么晚乘坐公交车是一种不自重的行为。他说:“直到今天,自己从未看到一位受人尊敬的女士遭遇强暴,即使黑社会成员都不会触碰这样的女士。”

  对于夏尔玛的言论,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评论称,此番言论代表了印度社会对女性的偏见。不少国际媒体说,这可能引发更大的怒火。

  发生在2012年12月16日的黑公交强奸案震撼了印度全国,在各大城市引发了大规模抗议,示威者和受害者家人都要求政府判处凶犯死刑。

  本月3日,新德里萨基特地区法院正式开庭受理此案,新德里警方则于当天向法庭提交了一份长达千页的起诉书,控告六名被告中的五名成年人犯有谋杀、强奸和绑架罪。如果法院认定上述罪名成立,这几人将面临死刑。另外,警方向少年法庭申请对第六名被告做骨龄鉴定,以确定他是否真的为17岁少年。目前,五名被告中两名已经认罪,并已转作污点证人。

来源: 武汉晚报 作者: 编辑: 李雯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