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你只有两次侥幸别胡来
违反交通信号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不仅危害大,而且导致交通事故的几率和导致人员死伤的几率高,一直以来是公安交管部门管控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 2012年上半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因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数量比2011年上半年上升32.5%.2011年,全国因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共4768起,造成1175人死亡。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同时予以记分。为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有效警示驾驶人,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人的记分分值,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
新规定对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处罚分值,这是为了充分发挥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中的作用,规范驾驶行为,加大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虽然对闯红灯行为的处罚是刚性的,但对闯红灯行为的认定则是审慎的、弹性的。对于“因被前方大车遮挡视线而误闯红灯”等特殊情况,交管部门将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核实和纠正,如果确实因为前车遮挡信号灯导致后车误闯红灯,或是司机为了紧急运送病人等特殊情况闯了红灯,除了通过法制员审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纠正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情况属实可免罚。
建议驾驶员遇到前方有大车的情况,应当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车距,以便看清交通信号灯。如果还是无法识别,驾驶人应当谨慎驾驶。
对于网友们反映的有些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不规范不合理问题,公安部门表示将进一步优化交通信号灯设置,完善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通过开展集中排查、听取意见等形式,科学调整与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周期配时与空间位置。
行人篇:
“中国式出行”将成为过去式
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出现这种现象是大家受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影响,从而不顾及交通安全。“中国式过马路”一经网络传播,立刻引发网友对交通、国民素质和安全意识的讨论。北京市公安局2012年12月6日宣布,从即日起至2013年3月份,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发起交通、治安、环境三大秩序突出问题集中管理整治专项工作,不仅仅是针对中国式过马路问题。
人们批评“中国式过马路”,其实并非完全是斥责中国人素质低下、缺乏规则意识,更多是在指责公共管理不到位、社会公平缺失等方面存在问题。听到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才是健康积极的心态。
很多人虽然知道闯红灯危险,但总觉得交通事故是小概率事件,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其实,不管是开车还是走路,走在路上就有被撞的概率。因为没有人在出事故前就知道自己被撞,否则就不会有交通事故。因此也可以说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而闯红灯的概率就更大。从概率学上讲,当你每一次“平安”闯过红灯的时候,其实意味着你下一次出事故的概率更大。
编辑点评:
国庆8天长假,全国发生6.8万多起交通事故。尽管与去年同期相比,数量有了大幅下降,但绝对数量仍够吓人的。随后,公安部出台“闯红灯扣6分”等一系列新的规定,引得众说纷纭。事实上,道路的问题,不只是有车一族的事。行人抱怨司机横冲直撞,甚至把斑马线变成了死亡线。司机,也是怨声载道,说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无视红绿灯,随意行走。
按理说,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都有相应的“路权”,任何一方都不能侵犯他方的交通空间。但在道路资源有限的背景下,各方相互争夺、吞噬他方“路权”的情况比比皆是。行人不看红绿灯,不走斑马线;机动车经常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上横冲直撞;一些司机不遵守交通法规,做出闯红灯的疯狂行为。由此造成的种种混乱,不仅损害了他人的权益,而且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