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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元旦实施 闯两次红灯只扣驾照不吊销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28 16:03:31

“史上最严交规”规定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且考试合格才能发还驾照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俗称“123号令”)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一次被扣光12分会有什么后果?哪些是比较容易忽视的违法行为?跨年度的新旧驾照如何衔接?日前,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了权威的释疑。

  新规六大变化

  小车驾考更重实用

  大中型客货车驾考审验更严

  细化实习期管理

  提高交通违法记分分值

  让群众办事少耗时少跑路

  对毒驾“零容忍”

  足不出户

  办理车管业务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截至12月27日,已有4000多名市民办理了网上车管所实名注册,通过网站成功办理业务近20宗,但目前注册量还不大。在网上办理车管业务有哪些好处?交警部门介绍,群众无需到车管所服务窗口等候办理业务,实现全天候业务办理、信息查询和业务咨询,基本可做到足不出户即可办理车管业务,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

  关键词:闯交通灯抢黄灯要被扣6分

  新规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扣6分。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如何避免“被闯红灯”的情况出现?广州市交警部门介绍,导致“被闯红灯”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部分交通灯被绿化遮挡所致。针对这种情况,交警部门已积极协调绿化部门,解决绿化遮挡交通灯及标志牌的问题,确保信号灯齐全有效,无绿化遮挡。另一种“被闯红灯”的情况则是部分路口的交通灯被前车遮挡所致。对于这种情况,交警部门表示,将继续安装交通灯辅灯,并翻新路口标线,确保交通灯和标线清晰、完善。

  交警部门解释说,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因此,闯两次红灯就会被吊销驾驶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对于“史上最严交规”的说法,北京交通大学教授、交通运输法研究所所长张长青认为,从纵向比较,新规与往年相比,的确相对比较严厉,但是从横向比较,即与其他国家的交规相比,“最严”反而名不副实,如闯红灯罚款的数额最高200元,而国外的罚款则动辄就达到数千美元。相对来讲,“最严交规”的严厉程度已经算是比较温和的了。

  关键词:史上最严相对国外已算温和

  关键词:高速陪驾可操作性较低

  新规中要求,实习期驾驶员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员陪同。

  这点要求让许多专家认为,可操作性太低,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张长青告诉记者,首先,要在高速路口设定专门的“查证”人员,不但要查驾驶员是否是实习期驾驶员,同时,还要查陪同的驾驶员是否持有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其次,有许多持有相应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员,可能还没有实习期的驾驶员摸车的机会多,这点就起不到保护驾驶员的作用了;再次,当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出现了交通事故,追究责任时,究竟是驾驶员的责任,还是陪同驾驶员的指挥失误造成的责任,这点也很难去认定。因此,关于这点,可操作性很低,需要不断完善。

  关键词:拿钱消分升级监控设施来堵

  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北承德、廊坊等地存在一些人勾结个别民警消除交通违法记分的现象。

  张长青表示,“拿钱消分”的漏洞,是可以通过对监控设施的升级来“堵”上。他解释说,将交管部门的监控设施升级之后,要求必须是驾驶员本人前往缴纳罚款,在缴纳时,将当时的监控录像调出来后进行比对,就能有效避免这种靠他人“拿钱消分”的情况发生,拿钱去买分的“黄牛”也将再难有“市场”。

  跨年衔接

  如何处理

  跨年度的交通违法记分、驾驶证实习期、驾驶人考试等新旧规定衔接问题将如何处理?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回答了有关问题。

  跨年处理违法行为怎么办?

  遵循“法不溯及既往”

  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所以“不会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对违法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31日前的,记分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发生在2013年1月1日之后的,记分按照新规定执行。

  跨年度实习期怎么办?

  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执行新规定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即2013年1月1日前初次申领取得驾驶证且在实习期内的,仍执行原有实习期管理政策;增驾取得驾驶证且未满一年的,不纳入实习期管理。

  2013年1月1日前已经发生的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不作为注销实习准驾车型、延长实习期的依据,不作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的依据。只有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记分、事故和审验记录,才作为延长实习期、降级的依据。

  跨年度考试怎么办?

  之前已合格的成绩有效

  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之前已考试合格的成绩(包括科目二桩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对2013年1月1日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

  同时,2013年1月1日起,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对2013年1月1日前已核发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调整为3年。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记者李栋 贺涵甫 陈庆辉 张丹 编辑: 巫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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