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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修订草案新修改:明确规定旅游者知情权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25 13:40:39

 

  实行门票预约控制客流

  针对景区客流超量的情况,新旅游法修订草案增加规定采取门票预约的方式来对景区客流进行控制。

  新旅游法修订草案规定,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

  旅行社发布信息须真实

  新旅游法修订草案对旅游经营一章作出更细化的规定。

  新旅游法修订草案增加规定,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所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对网络经营作出更加完善的规定,还增加了旅游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

  明确加强导游领队管理

  新旅游法修订草案在原修订草案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加强了对导游和领队的管理规定。

  新旅游法修订草案规定,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只有取得导游证才能申领领队证。同时,要求导游和领队应当佩戴导游证和领队证。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职能

  新旅游法修订草案完善和充实了旅游市场监管发挥职能作用的相关规定。

  有的常委委员和地方、部门提出,旅游活动涉及面广,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应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应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及工商、质监、交通等执法部门综合执法作出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工商、质监、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可以进入被检查对象的经营场所,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为制止违法行为和保全证据,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黑名单”制度有望建立

  新旅游法修订草案在法律责任一章明确规定将建立“黑名单”。

  新旅游法修订草案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的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记者席锋宇 编辑: 巫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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