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财经频道 > 深度阅读
张朝晖:第三方理财监管空白亟待填补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24 13:42:50

  第三方理财进入中国时间不长但发展很快,第三方理财不代表基金公司、银行或保险公司,而是按客户自身财务状况和理财需求,在个人理财方案里配备各种金融工具。

  今年以来,第三方理财机构在中国高速扩张,但案件频发、乱象迭现,黑幕重重。有些机构与金融机构联手向投资者摊销一些不合格的理财产品;有些则是因金融机构陷于贷款额度不足或风险过高,让第三方理财机构来接棒操作;有些则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第三方理财机构介入,达成洗钱的目的;有些项目甚至触碰非法集资的法律红线。

  更可怕的是,第三方理财市场的混乱开始向银行终端蔓延,正在摇身一变成为所谓的“银行理财产品”,让民众在不明真相的时候已经落入“美丽的陷阱”。

  事实上,银行一线客户经理“接私活”已经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和销售银行正规代销理财产品微薄的激励不同,私售第三方理财产品的银行员工可以拿到高达2%~3%的返点。高额激励机制加上理财产品的风险滞后性,更易于导致销售人员在产品销售期隐藏产品风险的问题。所以,在银行理财经理的忽悠下,很多一直抱有“银行理财产品风险低甚至无风险”观点的消费者开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第三方理财产品,产生了大量的道德风险。

  年末“讨债潮”引发的风险暴露年年都有,今年却是在理财产品市场上风险频发。面对行业风险上升,只用个别人的道德风险问题来回应目前的现状,显然立不住脚。

  分析人士表示,银行对员工的约束力在下降,银行销售第三方产品的渠道也存在多种乱象。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以银行的名义和场所来销售第三方的理财产品,是对银行公信力的透支,银行对此行为存在监管责任。

  银行未来应加大对理财销售人员的内部管理,在银行业内建立理财人员的黑名单制度,甚至要让违规销售的理财人员终身禁入理财行业。

  乱象的产生原因来自于第三方理财市场的监管空白。第三方理财在界定和规范上属于法律真空。我国没有对应的法律部门或者法规对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监管。对于第三方理财的产品涉及银行理财、基金、信托、保险、私募等多个种类,这类似理财产品超市的混业经营模式,相应涉及银监会、证监会、发改委等多个监管部门。一方面,目前除了证监会出台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目前在市场上的第三方理财机构中,除了公募基金,其他的主要产品比如私募基金、PE产品、信托产品等,都没有监管;另一方面,目前还没有一个监管部门愿意也能够主动牵头去全面接管,国内的第三方理财市场仍处在一个监管缺失的状态。

  当前应该尽快改变银、证、保分业监管模式,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委员会,以产品作为监管对象,将第三方理财产品的监管做到无缝监管。另外,在缺乏法律法规情况下,应该先鼓励第三方理财机构自发成立行业自律性的协会,通过协会开展监督的功能。

来源: 深圳商报 作者: 编辑: 李雯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