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汽车频道 > 驾驶培训
驾考新规1月1日实施 项目更注重实际操作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14 14:24:04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该规定修改和完善了驾驶人考试内容,提高了校车驾驶员的准入条件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昨天,公安部交管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国公安交警部门为123号令的实施做好准备,同时要求驾校要抓紧做好考试场地方面的准备。

  想开车就要先拿到驾驶本,明年1月1日起想拿本更难了。《规定》对小型汽车驾驶人的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李江平作出了介绍。

  李江平: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

  从考试科目的改变中不难看出,考试突出了实际驾驶中的实用性,取消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即在实际学习和考试中不再用立杆作为倒库、停车的标志。

  在较小的训练和考试中改用什么了呢?北京东方时尚驾校是第一家完成场地考试改建的驾校,驾校总经理闫文辉透露,不用杆了之后教学投入很大。

  闫文辉:左倒右倒,倒车入位不用杆了,摆的是实车,有的是车的模型。

  真车摆在那供学员练习,学员们可都是生手,要是把车给碰了、刮了、撞了该怎么办呢?这车谁还学呢?闫文辉说,这个问题学员不用担心。

  闫文辉:撞了由教练员承担,考试的时候由考试场承担,跟学员没有关系。

  虽然心里踏实了可以放心大胆的练车,但是根据新的考试规则,这一科目的考试没有原来那么容易通过。

  闫文辉:就拿我们单位来说,原来是95%左右,因为我们试验搞了一年了,现在来看下降了10个百分点,85%左右。

  不过,虽然考试通过率下降了,但是学员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却提高了。驾校的教员说,此前曾发生过这样的事:学员考试合格后,回家倒车入库说什么也开不进去,无奈下车从后备箱拿出两根杆立在地上,然后才将车倒进车库。这样的事情听起来有点让人啼笑皆非,但却反映了此前一些考试科目的设置不太实用。根据《新规》,学员通过考试当天就可以拿到驾驶本,现在很多学员拿了驾照就能开车自己回家了。

  闫文辉:完全是实操性的教学,通过考试之后开车上路、车库停车完全没问题。

  公安部的123号令一经推出就引起了人们的热议,不仅仅因为新规对闯红灯等违章行为的处罚更加严厉,同时也因人们对如何界定违章出现了争议。闯黄灯算不算违规?坐在副驾驶或者后排的乘客不系安全带,扣不扣分?

  参加过驾校培训的人都知道,交通法规教学是驾校培训中的重要课程,驾校怎么教,学员就怎么学,今后车就怎么开。北京东方时尚驾校是新规的试点驾校,已经根据新的规定试行了一年的培训和教学,考试也是按照新规来考的。虽然现在公安交管部门对于人们热议的问题还没有明确的答复,但是驾校对于人们关心的“闯黄灯”的界定也许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关于闯黄灯的界定,东方时尚驾校总经理闫文辉说,新规只是处罚的力度加大了,对于怎样算是闯黄灯,过去怎么教现在还是怎么教。

  闫文辉:已经过了停止线,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路口。但是黄灯已经闪了或者黄灯已经亮了还没通过停止线,如果再穿越停止线,和闯红灯是一样的。

  根据新的规定,从明年1月1号起,闯红灯要扣6分,闯两次红灯就得回去继续学习,再考试。这依规定让许多人颇为担心,因为有些时候经常会无意中闯红灯,比如说,前面有一辆大客车或者大货车遮挡了实现,没有看见交通指示灯已经是红灯了,这算闯红灯吗?

  闫文辉:如果前面有大客车,现在一般都是有探头的,路口都有设置现场处罚探头监控,这个是作为交管部门它是不处罚的。

  如果发现自己无意中闯红灯,车轮已经过了停止线,但是能够立刻将车停下来,这还扣分吗?

  闫文辉:不阻挡其他车辆通行和人行横道,别停在人行横道上就没有关系。

  针对网上热议的摄像头能够拍摄到驾驶人和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情况,如果拍到了就会被扣分罚款的争议,闫文辉说驾驶人不系安全带肯定是要处罚的,但是更重要的是系安全带涉及到自身的生命安全,是应该养成的良好驾车习惯。

  闫文辉:比如时速在30公里的情况下,如果是撞击的话它所产生的力是3吨,把这些道理讲授给学院。

  对于人们热议的4周岁以下的小朋友不能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问题,驾校的资深教练也说,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一规定。

  闫文辉:真不知道有这么一条,也没见到过这么一条,但我个人认为非常有必要,因为把这些安全常识都写入法规,因为现在很多国人不了解。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编辑: 巫婧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