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6日,这天过生日的小琴约了小姐妹到海盐玩。
傍晚,她们坐在一家超市门前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聊着天,突然一把水果刀架在了小琴的脖子上,跟着一个手机递到她面前,背后传来一个男声:“快打110,说有人要自杀。”
吓坏了的小琴,愣住了,没有马上照做。
于是,男人自己拨通了110,说“有人劫持人质,要杀人了”。
他劫持人质找公安局局长
这个男人,姓寿,是河南人,25岁,原本在广州做保安,后来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姓王的姑娘,为了这个王姑娘才来到了嘉兴。
两个人谈了一阵子恋爱。
谈恋爱的时候,王姑娘让他向指定的一个人买一套2800元的化妆品,因为身上只有2200元,他还把自己的黄金吊坠典当了1000元。
可是他并没有拿到化妆品,王姑娘还和他分了手,当初买化妆品的钱,他只拿回了1000元。
他觉得王姑娘是在搞传销,就报了警。
警方找王姑娘问话,王姑娘说,刚开始是和他谈恋爱的,也谈得来,后来真正相处起来又觉得不合适,而剩下的钱是花光了。
警方侦查后发现证据不足就将王姑娘释放了,但寿某还是不甘心,又打了几次报警电话,还跑到公安局找局长,要局长帮他立案,但刚好局长不在,他没能见着。
为了能和公安局局长谈谈,引起关注和重视,他上演了开头的那一出戏。
要求一个蛋糕和11朵玫瑰
他的电话拨出后5分钟,警察就赶到了,海盐公安局的一位副局长跟他谈了话。
当副局长问他有什么要求的时候,他说,要一个蛋糕和11朵玫瑰。
因为被劫持的小琴,刚随口抱怨了一句“这么倒霉,今天还是我生日”。
听到这个要求,副局长说好,用手指了一下附近的一家蛋糕店,他顺着副局长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就在这时,副局长将他扑倒了。
小琴被成功解救。
经鉴定,他属于正常行为能力人。
海盐法院以绑架罪判处寿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作案工具折叠刀一把予以没收。
原标题:
人质正好生日劫匪向警方要蛋糕和11朵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