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教育频道  >  教育新闻
浙江爱心营养餐走过7年 人均年标准从200元升至750元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2012-12-05 16:25:30

  浙江在线·教育新闻网12月05日讯 (记者俞雯祺)连日来,湖南凤凰县营养餐缩水事件引发社会对去年起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关注,浙江虽未纳入该计划的试点地区,但省政府自筹经费每人每年750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浙江标准高于全国

   3.75元指的还是成本价

  早在2005年,浙江省就开始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让受助学生每周在学校里可以免费吃上2至3餐荤素搭配的营养餐,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200元。09年,资助标准被提升至每生每年350元。

  截至2011年底,爱心营养餐工程惠及259万人,各级财政支出达6.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拨款4.1亿元。

  今年初,为了响应中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号召,浙江省虽未被列入试点地区,但在原有的爱心营养餐工程基础上,推行了浙江版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助标准由原来的350元提升至750每年,资助面也扩大到了我省新扶贫标准4600元以下的困难家庭,补助标准也由原来的每生每年350元提高到750元,以一学年(200天算)为例,一天一餐,每天是3.75元。

  然而,这里需要明确的是, 3.75元指的是进学生嘴里的价钱,也可理解为成本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补助也指的是饭菜的补助,其他的运营成本(如食堂建设、人力成本)另拨经费。

  如此看来,一般人以为3.75元在市面上很难买到两荤一素,甚至是一荤一素,但如果仅仅指的是饭菜的成本价,而不算其他人力、物力支出的话,3.75元应该可以实现荤素搭配的午餐。

  省级财政最多可补贴90%

   地方财政还有专项经费保障

  由于浙江推行爱心营养餐已有多年的经验,拨款方面也摸索出了一套独特的经验,即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市的经济状况实行20%-90%不等的省级财政拨款。

  “有的地方,虽然省里只贴20%,但地方财政宽裕,完全有能力承担营养餐的费用,并且可能还达到超过3.75的标准。”省教育厅计财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省级财政拨款的目的并不是解决营养餐的全部费用,而是希望能带动地方投钱,比如欠发达的地区,补贴90%减轻它的财政压力,能认认真真地办好营养餐这件事。

  牛奶+面包,浙江曾有过

   大多数学校采用食堂供餐

  目前,浙江省营养餐的供应方式主要有三种:食堂供餐、企业配送和托餐。所谓的托餐指的是某些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小规模学校,可实行向单位集体食堂、个人或家庭托餐,选择这种供应方式的并不多,大多采用食堂供餐的方式。

  近日,凤凰某小学被曝光营养餐竟是“牛奶+面包”,其他地市也相继爆出存在以“牛奶+x”的搭配充当营养餐。对此,省教育厅表示温州某些地区也曾出现过,主要是由于部分学校认为企业配送不能完全保障食品安全,在没有建起食堂的前提下,教育部门通过统一招标,选定可靠安全的企业后,负责配送相关食物。这些学校,大部分已经通过整改后,采用食堂供餐的方式。

  今年初,浙江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学校食堂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规范食堂运营,建立完善餐饮定价机制。其中,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经营服务原则上不得对外承包,已经承包的,要按规定抓紧收回。这些政策连同财政补助等,一定程度上为学校自建食堂奠定了有力的基础。

  从每人每年200元,到如今的每人每年750元,浙江省用了7年。省教育厅计财处有关负责人透露,由于起步早,浙江省积累了不少经验,很多问题都已经得到有效解决,也形成了不少优秀的做法,如每年的专项督查、抽查,具有地方特色的营养菜谱等。营养餐工程要有效、持续地走下去,成为一项得民心的工程,势必要加强审计和行政监察,希望社会大众也能多关注,发现问题可向当地教育部门反映情况。

来源:浙江在线新闻网 作者: 编辑:黄鑫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浙江诚源律师事务所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企业资讯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