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市民银行卡被克隆异地取现 银行被判赔8成损失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05 15:55:16

  储户持有的是绿色银行卡,却被人拿着一张白色卡片从外地柜员机上将钱提走了。广东梅县古先生的银行卡遭“克隆”被盗取,损失20204元。案发后,古先生与银行协商未果,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赔偿全部损失。梅县法院作出银行负全责的一审判决后,银行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梅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银行未对储户尽到防范风险义务,负主要过错责任,须赔偿古先生16000多元。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古先生的账户款项于今年2月18日凌晨1时55分,在东莞被一戴着帽子和口罩的人,用疑似白色的卡片支取现金两次,共20000元。古先生说:“卡上的钱被人取走时,我本人和银行卡都在梅州。”案发后,古先生与银行协商解决,没有结果。5月21日,古先生将发卡行告上了法庭,要求银行赔偿全部损失。梅县法院一审判决银行负全责,银行不服提起上诉。

  梅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古先生持有的普通借记卡是绿色的,而他人取现时使用的是疑似白色的卡片,两张卡片明显不一样。据此,可以认定古先生的卡被人取现是由伪卡交易完成。借记卡被他人“克隆”,银行对储户未尽到防范风险义务,对此负主要过错责任。而古先生三次将存折交由其父母到银行取款,有可能导致借记卡密码泄露,故古先生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法院最后判决,银行应承担80%的过错赔偿责任,赔偿损失16163.2元。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 记者黄亮 通讯员黄义涛 陈志雄 编辑: 巫婧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