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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11月,浙江省132人因闯红灯等行为遇难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03 08:37:07

昨天,记者在杭州一些路口发现,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屡见不鲜。 见习记者 朱卫国 摄

  今天(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一个多月来,“凑够一撮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的“中国式过马路”成为网络热点,并引发广泛争议。它既概括了这一司空见惯的不文明现象,更直戳当下交通现状之痛。

  记者今天在杭州街头发现,闯红灯现象并不少见,尤其是一些非机动车和行人,对亮起的红灯视若无睹,完全不顾危险。

  来自省交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11月,全省共发生路口交通事故4061起,死亡985人;其中,涉及违反交通信号的事故414起,死亡132人。

  省交管局负责人对记者说,当“提心吊胆”成为相当一部分人过马路的体验时,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叩问自己,平时是否做到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又有多少人平日里对于闯红灯现象视而不见,甚至自己也经常闯红灯?

  黄灯抢行险情多

  7月28日上午9时45分,温州市人民西路温州大厦路口西向东的左转车道,信号灯已是黄灯闪烁,眼看就要变红灯了。

  这时,一辆红色江淮小轿车闯黄灯开进了路口。

  这辆车的右侧,一名女子骑着黑色自行车,正从非机动车道左拐进路口。

  眨眼之间,红色轿车直接在路口西侧撞上了骑车的女子。

  骑车女子连人带车被卷进了车底,红色轿车的右前轮和右后轮,先后碾过了自行车,而倒地的女子,则一直被车头推着往前移。

  过一会,红色轿车终于停了下来,而被撞女子已被拖行了近5米。

  温州交警一大队的民警介绍,事发后,曾有路人报警,称被撞的女子好像窒息了。

  120急救车很快赶到,送这名女子去医院。

  交警随后联系了医院,这才知道被撞的女子,奇迹般地只受了皮肉伤。伤势可能是被拖行时,身体和地面等摩擦造成的。经过包扎处理之后,她就出院了。

  【交警评说】黄灯亮了,请停一停。黄灯表示警示,表示尚未过线的车辆应该减速,提前做好停车准备。但是在黄灯亮起时车辆已经越过停车线,或行人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则可以继续通行。黄灯亮起时,如果车辆仍强行越过停车线,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可处150元罚款并记3分。

  七旬老太丧车轮

  今年9月初,玉环县清港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七旬老太太闯红灯,被一辆工程车轧至身亡,而该工程车也存在闯红灯现象。

  从交警提供的监控中可以看到,事故发生在清港镇清华路与群兴路交叉口,探头显示当时是8时53分30秒,路口秩序井然,只有右转弯车道的车辆在行驶,此时从画面左上方蹿出一个穿白衣的老太太,一边挥手示意,一边往斑马线快步行走。

  “当时,工程车本来是要直行的,但司机为了贪图方便把车子停在了左转弯车道,路口信号灯显示红灯,司机就停车等红灯。老太太从工程车左边过来,人行道上的信号灯已是红灯,她想过去,伸手招了一下,希望工程车让她先行,但是由于工程车驾驶位置太高,根本看不到行人,只管自己往前开,结果就撞上了老太太。”清港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民警杨国正介绍。

  事发时,工程车司机宋某在右前轮颠簸了一下后才感觉自己压到了什么,赶紧停车后报警,而老太太已经当场死亡。

  【交警评说】这起交通事故,事故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一方面,工程车为了抢时间,想直行却把车停在左转弯车道,然后直行的绿灯亮起来时他就直接从左转弯车道前行;另一方面,行人过马路时也没有看红绿灯。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千万别为抢一秒,而不顾生命安全。

  硬闯红灯酿惨剧

  今年10月1日,62岁的李某开着电动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最终摩托车驾驶员张贵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这一惨痛的事故,让躺在病床上的李明懊悔不已。

  事故发生在当晚6时45分左右,李某开着电动车由南往北行驶至海宁市周王庙镇桑梓中路一个路口时,看到红灯亮起,他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前行。

  此时,在机动车道上驾驶摩托车的张某,看到绿灯亮起,便铆足了劲往前开。只听得“砰”的一声,两辆车子撞个正着,李某与张某摔倒在地,失去了意识。

  醒来后,李某已经躺在病床上,痛苦不已,经医院诊断为胸骨骨折。更让他痛苦的是,驾驶摩托车的张某在治疗3天后,因为脏器大面积受损,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为此非常自责,他怪自己不该闯红灯,结果害人又害己。

  【交警评说】礼让,是一种风度,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前提是彼此尊重和遵守规则。有人形容城市交通是一个生态系统,良好的交通生态需要全体驾驶人和行人的共同维护。作为道路通行的主体,机动车驾驶者应率先担起礼让之责;而非机动车和行人一方,也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走好自己的路。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余勤 通讯员 方帆 陈勇 编辑: 巫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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