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电浙江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杭州康桥分公司一员工,多次截取客户货物,直接寄回安徽老家占为己有。11月28日,该员工在杭州萧山法院受审。
吕某,安徽人,85年出生,2002年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拘役三个月。
今年2月份,吕某被浙江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杭州康桥分公司录用,担任的职务是货车驾驶员。吕某负责驾驶的车上还有李某、刘某两名装卸工,三人合作跑航空线,将货从康桥公司送到萧山公司。
有一次,吕某发现李某在车上拆包裹,当即阻拦:“你这样做是不行的,万一发现要找到我这个驾驶员的。”李某不以为然,承诺有好的东西会大家分。爱贪小便宜的吕某和刘某就默认了。
4月初,吕某和李某看到一个包装不错的包裹,拆开发现是西湖龙井茶,就将其平分。吕某嫌茶叶放在身上携带不方便,看着满车的包裹,他有了“主意”。在此之前,吕某曾利用公司的寄件渠道给在安徽老家的妻子寄了几件包裹。
于是,吕某直接将分到的茶叶装进写好老家地址的快递包裹里,放上货车,寄回老家。
4月19日,在申通快递康桥公司装货时,吕某看到一件用白色塑料编织袋包裹的大包快件。
吕某直接撕掉快递单,然后贴上空白的投递单,“大大方方”地写上了老家地址,和老婆的电话号码。接着,吕某把车子开到萧山公司,把包裹扔到传送带上,就这样把原本寄往浙江建德的包裹寄到了安徽宿州。
4月22日,申通公司接到了客户的投诉。因为丢失的货物价值很大,申通公司对物流信息进行了跟踪调查,发现包裹到了萧山总公司中转部就没了下文。于是公司通过萧山总公司货物流转监控视频,发现了吕某偷梁换柱的行为。
经鉴定,吕某等人“私分”的西湖龙井茶,价值2400元;吕某寄回老家的大包裹里装的是服装公司的女装455件,价值71908元。
庭审中,吕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庭审理后认为,吕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综合考虑吕某的认罪态度、赃物部分追回等情节,法庭当庭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三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