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灯惹祸 永康两辆机动车先后追尾大货车致一死一伤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0-30 08:50:55
昨天早上5时14分,330国道浙江省永康市西城街道富新集团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拖拉机和面包车先后追尾停在路边的一辆大货车,事故造成面包车司机当场死亡,另外一人受伤。
永康市消防、交警、120急救中心等相关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救援。
事故现场,一辆江西牌照的大货车后方紧紧“吸”着两辆车,左边的是面包车,右边是拖拉机。
面包车上装载了很多蔬菜,由于撞击猛烈,蔬菜撒落了一地。
面包车司机从驾驶室内飞出车外,已当场死亡。拖拉机上装载着大量的砖块,车头已经被挤压变形,司机被困在变形的驾驶室内。
消防队员用专业工具破拆了拖拉机车门,将受伤的司机营救了出来。
应先生当时坐在拖拉机的副驾驶座上,“事发时,对面车道有车使用了远光灯,很太刺眼,压根就没看到前面停着的大货车,所以拖拉机就直直地撞了上去。”
就在应先生还惊魂未定时,一辆面包车从后面冲了上来,撞上了货车的另一边。
“估计面包车驾驶员也是因为对面车道的远光灯太刺眼的缘故,没有看到前面的货车。”应先生说道。
记者从交警处了解到,当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致盲时间根据驾驶员自身视力,周围环境不同持续时间也会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续2秒左右的时间,在这两秒的时间里,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的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中对车辆远光灯的使用有着详细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交警提醒广大车主能够在夜间会车距对方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夜间超车时,远近光灯交替使用。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邹宁浩 施宇翔
编辑:
刘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