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养狗的朋友 为了其他人也是为你的狗,请多些担当!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0-19 12:01:57

  10月19日紫阳山上一晨练大伯被狗狗一吓摔成腰椎骨折

  昨天9:23,周先生来电:早上爬紫阳山,到山顶的亭子里,一个大伯在晨练时被两只狗吓得摔了下来!人送到医院去了。

  见习记者侯海铃核实报道:事情发生在早上6点15分,紫阳山的江湖汇观亭里。

  周先生当时也在亭子里锻炼,他眼看着大伯从足足有一米多高的地方摔了下来。“亭子里有个旋转楼梯,大伯手扒在楼梯边上锻炼身体,狗在楼梯上又舔又叫,把大伯吓到嘞!”周先生说。

   两只小狗跑来又舔又叫

   大伯吓得手一松仰面摔下

  昨天上午10点多,在市一医院急诊室转了一圈,没找到受伤的大伯。外科医生说:“伤者是早上6点50分送来的,现在转入骨科住院部了,情况算严重的,要动手术。”

  在骨科住院部病房里,见到了这位大伯。大伯姓邵,84岁,头发和眉毛微白。听到有人来看自己,邵大伯想起身说话,但人还没侧转,就连连喊疼。他指了指腰部:“痛!一动就痛,翻不了身。”

  邵大伯住在梅花碑,每天生活蛮规律。早上5点多醒来,稍微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出门爬山。大伯说,杭州的山,他基本都爬过了,最喜欢的是九溪,那边空气好,又安静。

  爬完山基本在8点多,去菜场买个菜,回家自己烧了吃。到下午,再去一公园听人唱戏,晚饭后,还要去西湖边荡一圈。大伯一个人住,生活起居一点问题都没有。因为常常爬山,认识了不少“爬友”,经常约了一起锻炼。

  昨天,邵大伯本来是坐车去九溪的,结果5点多起床,发现外面有点冷,他想了想,还是改去爬紫阳山吧。大伯把自行车停在十五奎巷,从那边往紫阳山顶走,每次走到江湖汇观亭,他都会在亭子里休息一下,拉拉筋。

  大伯身高不到1米7,他会挑和身高差不多那级台阶,把自己“挂”上去,再把脚蜷起来,一直保持这个姿势,“悬空”锻炼身体。大伯说:“平时我能挂50多秒,今天刚刚开始挂,就摔了下来,我还没往上爬呢,要是再高几级台阶,我可能今天就没命了!”

  大伯说,他当时把手挂在第十多级台阶上,突然来了一只小黄狗,开始舔他的手,旁边还有一只小黑狗围着“汪汪”叫。“我一下子被吓到了。”大伯说,自己还没反应过来,手就松掉了,屁股落地,仰面摔了下来。

   闯祸的是“菜菜”和“黑熊”

   大伯腰椎骨折

  昨天上午,邵大伯的儿子一直在病房陪护。旁边,还有一位年纪较大的男子。一问,他就是两只狗的主人,姓陈,今年64岁。

  陈先生家住雄镇楼,经常在紫阳山遛狗。他家里养了三只狗,都是贵宾犬:年数最长的14年,黄色,叫“菜菜”;一只3岁多,黑色,叫“黑熊”;最小的8个月,平时不太带出门。

  昨天闯祸的就是“菜菜”和“黑熊”。

  陈先生说,小狗平时蛮听话,不会咬人的,就是喜欢舔来舔去。“我当时在亭子外面听收音机,也没注意它们,平时都牵狗绳的,今天放掉了,它们就自己跑到亭子里玩……”说着说着,陈先生沉默了,一脸歉意。

  市一医院骨科主任医师说,邵大伯腰椎骨折,要做微创手术,在骨折处要注射骨水泥(一种用于填充骨与植入物间隙或骨腔,并具有自凝特性的生物材料。记者注),一个星期左右就能出院了。国产的要2.8万,进口的3.6万,除掉医保,20%需自付,陈先生已经答应,会支付这部分费用,另外,他也已经垫付了3000元检查费和住院费。

   重访现场

   紫阳山上遛狗的蛮多

  上午11点,来到紫阳山,下山的人比上山的要多。走了20分钟,就看见江湖汇观亭了。亭子有两层,面积一两百平方米,上了二楼,能清楚地远观城隍阁。亭子中央,有30级台阶的旋转式楼梯。这里就是邵大伯摔下来的地方。

  下山的途中,碰到两位遛狗的人,一位女士,养的是条贵宾犬,手里拿着解下来的狗绳,让狗自己在前面跑,另一位男士牵着狗,自己在观战旁边激战正酣的棋局,狗狗安静地在一旁等待。

 

  每年,由狗狗引发的纠纷都很多很多,从快报3年来的报道看,平均一年起码有十几起,争吵、伤害、赔偿,有的甚至酿成凶案——

  遛狗一定要拴狗绳

  这既是为他人着想也是为了狗狗安全

  10月14日早上9点左右,萧山佳境天城小区,两个小孩被一只没拴狗绳的拉布拉多又追又舔,吓得哇哇大哭!有业主见状告诉了小区保安,保安持棍当场把狗打到半死、口吐鲜血……小狗住院三天,花了800多元医疗费。狗主人事后希望物业道歉并赔偿,但物业表示:打狗没错,不赔。

  昨天报道见报后,很多读者打来电话,都市快报官方微博上也引发网友热议,截至昨晚8点,已被转发1616次,评论1825条,观点基本分成两派,一种认为保安打狗没错,出手重点也无妨;另一种认为狗狗也是一条生命,保安可以报至城管但无权打狗。

  甲方:不拴绳遛狗太多了,保安尽责

  王女士说:这个狗就应该这么打的,大人经常都会被吓到,不要说小孩子了。等到出事情了,再管理就来不及了,物业不应该赔。

  王先生说:我认为这个事情要引起重视,小区里类似情况也比较多。狗主人让保安道歉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他没有牵绳,也没有在规定时间遛狗,保安还是比较有责任心的,就是打的时候可能太重了,方法上或许有点问题。

  狗最喜欢和小孩、老人追着玩,狗主人熟视无睹,总说他的狗不会咬人的,这个事情有普遍性,现在小区很多保安不管遛狗的,只有把人咬伤了才会去管。

  陈先生说:现在小区里养狗的人太多了,而且不拴绳的很多,还有些是大型狗,狗的主人认为没关系,但是有些怕狗的会受到惊吓。

  网友“坠儿1001161600”:我家儿子7岁时也被吓过,心疼死我,狗主人却笑着说“它不真咬人的”,气得我想真咬她。

  乙方:保安无权打狗也不应打狗

  严女士55岁,家里养了一条4岁的哈士奇。

  “怎么能打狗呢,狗是养狗人的心头肉,狗也是一条生命,我们养狗人都知道狗的习性,除非狗受到攻击,不然它是不会咬人的。”严女士说,人和狗为什么不能和谐相处呢?5月份她去泰国,看到泰国街头流浪狗成群,人和狗就相处得很好。

  严女士说,她绝对是反对打狗的,你可以赶跑,但不至于要打伤它,她也养狗4年多了,遛狗出去,大人小孩都很喜欢的,有的跟狗玩握手、亲嘴。

  “我觉得物业打狗没有道理,不能这样打的,狗喜欢玩球才追的,喜欢小孩才舔的,又不会咬人。”严女士说。

  网友“赵雨婷是HR控”:先不论双方对错。最惨的是狗,为人的行为买单。那些支持打狗的,是否考虑过这只是它的本能反应。狗不懂人事儿,人也不懂吗?何必跟狗较劲。爱护动物,生命不分贵贱。

  网友“Julia正能量ing”:1、狗狗属于业主私有,保安无权私自处理;2、小区应该开辟专门的遛狗场地;3、在没有专属的遛狗场地前,遛狗应该牵好,不要让狗狗乱跑,这是为了他人着想,也是为了狗狗的安全着想。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爱心,喜欢宠物,也不是所有人都懂得狗狗的习性。

  迷彩服男子白堤上不拴狗绳遛大狼狗

  75岁大伯上前劝阻挨了重重一巴掌

  (2012年9月25日、27日报道)

  9月24日清早,75岁毛大伯到白堤上晨练,和七八位老朋友一边活动一边聊天。

  这时,一个穿迷彩服、40岁左右的男子过来了,身边跟着一条大狗,没拴狗绳。这条狗个头能到大伯大腿根位置,舌头伸出来很长很长,在大伯和他朋友周边跑来跑去,毛大伯倒不怕狗,可一起的两个老婆婆吓得大声叫了起来。

  毛大伯旁边一位82岁大伯对男子说:“你怎么狗绳子也不拴一个的……”毛大伯接过话,也说:“对的,你遛狗还是要拴个绳子,要不慌兮兮的,你自己肯定是喜欢它的,可别人看到这么大个头的狗吓都吓死了。”

  话刚说完,毛大伯就重重挨了男子一巴掌。

  事后,警方找到打人男子,他向大伯赔礼道歉,现场写下悔过书,并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事情。

  阁楼养了十来只贵宾犬每晚10点叫得最欢

  周围居民苦都苦煞

  9月12日,家住长板里的叶大伯向快报投诉,对面楼顶有一群狗,每天早上6点开始叫,晚上10点以后也叫。年纪大了,实在受不了!

  大伯和老伴是2003年住进来的,他说,狗叫声有四五年了,特别是晚上10点左右叫得最欢,一只叫,其他就跟着叫。

  对面楼顶养狗男子自称姓陈,在一家餐厅当厨师,2000年买房时,特意买了顶楼,就是想在上面养小动物。后来平改坡,顶上建了阁楼。

  对狗叫扰民一事,陈先生说会想法处理。

  都市水乡藏獒出没!

  王大妈买菜回来被狠狠咬了三口

  2011年4月27日下午,都市水乡水碧苑,63岁的王大妈买菜回家,快到小区门口时,一户人家养的一条黑色藏獒,突然朝她扑了过来!先是朝她的屁股上咬了一口。接着,藏獒又咬住她的左大腿,把她拽倒在地上,又在她左小腿上狠狠地咬了一口……

  藏獒咬人时,附近好多人都看到了,但大家不敢上去,“因为咬人的藏獒样子很凶狠,看上去有七八十斤重,差不多齐腰高,而且没牵狗绳,慌的!”

  一位业主说,城管赶到时,藏獒已被主人转移。藏獒的主人家里经常有一伙人在打麻将,平时藏獒就用铁链拴在一楼家里,“那藏獒可凶了,每次有人路过都朝人大声吼叫,我们都绕开这幢楼走”。有人推测,藏獒是用来看场子的。

  藏獒主人承诺,会负担王大妈的医疗费,对其他问题,则不愿回答。

  物业工作人员说,水碧苑大部分人家养狗,不少还养了三四只,他们经常接到投诉,可物业没有执法权,所以缺乏有效管理。

来源: 杭州网-都市快报 作者: 张平 金洁洁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