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轰动一时的温州兰博基尼女车主被绑架一案今天上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三名劫匪一人被判处死刑,一人死缓、另一人被判无期徒刑。
今年三月份,三名“职业”绑匪,在温州闹市区绑架开兰博基尼的女车主,并劫持人质从福建、山西一路辗转到河南,在勒索了300万的赎金后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下旬,来自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市增村镇杨马村的三名“老乡”杨A、杨B、王某,预谋到温州市实施绑架,三人驾驶着之前犯案劫取的丰田皇冠轿车携带枪支、手铐、刀具、头套等作案工具来到温州市寻找作案目标。
3月29日晚10时许,三人将作案目标锁定在了驾驶兰博基尼跑车的女车主孙某身上。三人一路跟踪孙某,最后在温州市鹿城区望江西路时代海景大厦附近顺利得手,将孙某强行拉进丰田皇冠轿车后,挟持孙某至福建、湖南、河南省驻马店市等地。期间由杨A、王某使用手铐、头套控制孙某,同时由杨B打电话向其家属勒索钱财。
同年4月4日晚,即约定的交付赎金的日子,绑匪还上演了警匪片中的“专业”一幕:杨A、王某守在河南省驻马店市京珠高速公路一公路桥下,让孙某的家属从桥上扔下300万赎金后,将孙某释放,二人随即驾车逃离现场。
三人被捕归案后,经过审查发现,兰博基尼车主孙某并非唯一的受害者,在2005年、2009年和2010年,三人分别在河北、浙江桐乡、山东淄博等地用类似手法持枪抢劫,手法十分恶劣。
法院审理认为,杨A、杨B、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枪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
据此,温州市中院以抢劫罪、绑架罪、非法制造枪支罪等对杨A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以抢劫罪、绑架罪、非法制造枪支罪对杨B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缓,并对其限制减刑;以抢劫罪、绑架罪对王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