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浙江省物价局了解到,自实施新的居民阶梯式电价以来,电力价费方面的投诉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其中8月份同比增加57倍。
据了解,自今年7月1日起,浙江省实行了新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根据新政策的规定:年用电量2760度以内的,仍为每度电0.538元;年用电量2761-4800度之间的加价5分钱,为每度电0.588元;年用电量4800度以上的,加价0.3元,为每度电0.838元。
8月份的浙江省物价局投诉举报中心受理各类价格政策咨询和违法行为举报结果显示,投诉主要集中在电力、交通运输、停车收费、医药价格等方面。其中,电力116件,交通运输38件,停车收费17件。
浙江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力价费共办理投诉116件,8月相对于7月环比增加36.5%,比去年同期增加57倍,这也是当月物价部门受理咨询和投诉增加的主要原因。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出租房电费结算价格涨价的问题。
据杭州市物价局开展的农民出租房电价结算行为专项接访和整治活动结果显示:自7月1日全省实行新的阶梯电价政策以来,杭州市部分农居房出租户趁机提高电费价格,按每度1.2元-1.3元的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电费。
2004年8月,浙江省开始实施居民用电阶梯式电价收费,是我国最先实施阶梯式电价政策的省份之一。当时电费分为三档计算:居民月生活用电量在50度以内每度电价为0.538元;51度至200度、200度以上的每度分别加价0.03元、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