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67家公立医院、569家社康中心自7月1日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费用,成为全国第一个取消所有公立医院的所有药品加成的大城市。记者3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两个月的改革摸索,基本实现了公立医院合理收入不减少,市民普遍得实惠的目标,遏制过度医疗的作用逐步显现,对倒逼医药市场规范经营管理秩序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临床过度用药得到遏制
数据显示,两月来,全市公立医院每门诊人次费用195.9元,环比(7、8月均值与6月相比,下同)降幅2.1%;同比(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4.3%;其中每门诊人次药品费用74.3元,环比降幅13.0%,同比降幅11.2%。全市社康中心每门诊人次费用56.0元,环比降幅4.4%,同比降幅4.9%;其中药费26.4元,环比降幅16.7%,同比降幅21%。
改革后,对有深圳医保的就医人群,个人自付费用减轻了。因为医保由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两部分组成,原来的门诊药品加成从个人账户支付,转变成诊查费后,诊查费提高部分直接从医保统筹账户支付,实际上相当于每诊疗人次个人账户支付费用减少了12元。按2011年统计口径,一年可直接减轻参保人自付费用2.09亿元。
遏制临床过度用药是取消药品加成制度的最主要目标。7至8月份,深圳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下降到13.7%(卫生部要求不超过20%,深圳市2011年11月为20.43%);门诊静脉输液病人比例下降到8.8%(2011年8月10.9%);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药占比”)为32.5%,环比下降4.1个百分点,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
医院业务量无明显下滑
据统计,改革后,全市公立医院月均门急诊总量354.9万人次,同比增幅1.7%;门急诊业务收入69533.4万元,同比增幅0.7%;社康中心月均门急诊总量207.9万人次,同比增幅11.5%;门急诊业务收入11642.5万元,同比增幅6.1%。
有关人士称,从改革制度设计本身来讲,诊查费增加部分完全可以抵消原来的药品加成费用。但此项改革的主要目的是遏制过度用药。医院减少了药物特别是高价药物的使用,使医院的药品收入有所减少;由于取消了加成,药品收入等于药品进价,药品收入多少与医院经济效益已经无关。通过这项改革,医院业务量没有明显下滑,也进一步拉开了医院与社康中心的诊查费收费差距,促进了市民小病到社区。
但是,改革后,对于原来次均药品费用较高或原来平均加成率较高的医院,比如大部分市属大型医院,诊疗疑难病例多,用高价药的比例大;中医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原来可以按25%的比例收取加成费用。这些医疗机构的诊查费增加部分,不足以弥补药品加成的损失,但并不影响医院的正常经济运行;相反,对于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眼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用药量小的专科医院来说,则在这次改革中增加了收入。
另外,7月份以来,深圳的社会药店和一些民营医院比照公立医院药品销售价格,也进行了调价。很多药品零售企业已经提前做好转型的准备,将有些药店演化为以药学服务为主的专业药房,有些药店则向多元化经营转变。
有关负责人表示,医药分开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本目的是切断导致公立医院提供过度医疗服务的利益纽带关系,减少民众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既要让民众受惠,又要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等等。因此,要让医药分开改革取得根本的成效,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促进医药卫生行业健康发展,还要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和落实其他配套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