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衢州07月12日讯 昨天下午笔者在劳动西路见到一辆严重超载的三轮车,其他车辆见状纷纷避让。据了解此类超载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行为,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一经发现将会对其进行处罚。根据相关条例,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若同时存在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情况,一经发现,交警部门将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