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衢州5月15日讯 昨日9时10分许,一辆白色的丰田轿车停在长春市宽平大路与进化街交会处附近的辅助车道上,右后轮有血迹。
司机:开车撞伤了小狗
司机姓李,一名中年女士,家住在附近。她说,9时左右,她开车行驶到路口的食杂店时,听到后面传来一阵狗叫声,于是,她下了车。“我看到一条小狗满身是血地往食杂店里跑,我也跟了进去,掏出200元钱给老板,让他带着小狗去看病。”
但食杂店老板要求李女士带着狗去看病。李女士只好给爱人姜先生打电话。姜先生赶到后,与食杂店老板夫妇带着狗去了宠物医院。
李女士说,开车到食杂店附近时,前面没有车辆和障碍物,车通过食杂店后才听到狗叫声。她第一时间拨打了报警电话和保险电话。
9时50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对事故原委进行了登记。随后,他来到了景阳大路附近的宠物医院,在二楼诊室,一只半米长的灰色小狗趴在桌子上,鼻子处还有血迹,左前肢绑着绷带打着点滴。
“早上我准备带它遛弯,刚从店里出来,它就挣脱链子往前跑,被这辆车轧了。”食杂店老板刘先生说,小狗是一位好朋友送的,不知道什么品种,刚两个月大,还没去办理狗证。
保险公司:理赔看是否有狗证
据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如果市民养的不是名犬,并且没有狗证,那么要根据犬的受伤情况而定。如果犬死亡,我们就会按照物件来赔付,例如犬的个头和斤数,估算价格赔付。如果犬是名犬并且有狗证,死亡的话我们会去鉴定机构鉴定犬的市场价格,然后进行赔付。”
他表示,如需保险公司赔付,必须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宠物医院的治疗消费凭证。一般无证并且不是名犬,2000元以下给赔付,超过数额要根据情况而定。
律师:狗的主人应负全责
11时许,经过协商,姜先生支付了400元的检查费用后又垫付了1670元的医疗费用。
对此,吉林大旭律师事务所王姝律师表示,机动车道不允许家畜和宠物行走,养狗主人也没有拴狗链,最主要的是狗没有饲养证件。导致路上行驶的车辆为避免撞到狗而发生车祸,或撞到狗后车辆受损,只要司机确属正常行驶的,狗主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5时许,姜先生来电说,保险公司通知他将对此次事故进行全部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