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衢州04月27日讯 在人们的翘首期盼中,《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于4月5日颁布实施了。然而,"徒法无以自行",条例怎样从文本变成现实,基层群众仍充满期待。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可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遇到拥堵可优先通行。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
一盼
校车经费补助,早点到位
4月20日16时许,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毛李镇中心小学门口,各种接送学生的小面包车、私家车早已等候。只等下课铃响,240多名学生就会成群结伙地坐上这些车,踏上归途。六年级(2)班的曹国瑞便是其中之一。
12岁的曹国瑞是留守学生,由爷爷奶奶照顾。他从家到学校约5公里远,步行要一小时。从一年级开始,爷爷奶奶便与村里其他孩子家长一起,以每学期每个孩子400元的价格合租了一辆面包车,每天早晚接送。说起电视上的“大鼻子”校车,曹国瑞笑笑说:“希望也能坐上那样的校车,肯定更安全些。”
毛李镇中心小学校长李华忠告诉记者:“学校在校生595人,通过租车上下学的就有240人,接近学生总数一半。”
农村、偏远地区有校车需求,那么城市情况如何呢?
武汉市百步亭社区是幼儿园、中小学一应俱全的大型社区。记者调查发现,这里也流行“拼车”。家长说:“学校不远,但我们工作很忙,上班时间和孩子上学时间有冲突,没法自己接送。路上交通不理想,让孩子自己去也不放心。”
据湖北省交管局摸底统计,目前湖北省共有相对固定接送学生的车辆7909辆(包括幼儿园),其中只有2872辆是学校自备、登记注册的“校车”,1646辆为专业公司车辆,剩下则是家长合租的社会车辆,人称“黑校车”,约占总数的一半。
湖北省交管局局长马国宪说:“校车安全管理,首先要有校车。随着教育部门撤点并校的推进,加上留守儿童问题,广大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山区学生乘校车的需求越来越大,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而这里的学校往往买不起、养不起校车,导致‘黑校车’运营、超员问题突出。解决有校车的问题,亟待中央及各级财政资助,当然,还得发动社会捐赠一点。另外,资助办法不能简单化,除了资助学校购买校车,还应该制定对校车运营公司的补贴办法。”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规定有了,补助的钱从哪里来却并未明确。
湖北省有关部门人士透露:“现在省里在等国家定方案,中央财政补多少,地方配套多少,补到什么范围等等。”湖北省国税局也表示,针对校车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是地方可以制定的,也要等中央出台才好执行。鼓励社会捐赠的办法同样如此。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银华说:“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政策需要细化,地方才好执行。不过全国各地情况不同,东、中、西部,农村和城市,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的比例应该不一样。”
二盼
校车正规化,快点过渡
3月22日,第五届华中科技展上,新型黄色“大鼻子”校车格外引人注目。友芝友商用车销售服务公司经理程旭说:“这是根据‘校车新国标’推出的新型标准校车,20座,车头车身车尾都在规定位置贴有反光标识,车内设有应急逃生门,还配有卫星定位系统。”条例颁行之后,记者再次采访程旭,他说:“订购较多的学校和地方教育局,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即将向学校配发。”
记者了解到,总的说来,新国标和条例出台后,标准校车的订购并没有出现“井喷”式增长。价格太高、补贴制度未明确是主要原因。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校车“正规军”替代“马路游击队”,也许需要很长的过渡期。
这个过渡期有多长?湖北省交管局车管处副处长高乔说:“我们当然希望越短越好,但有很多现实难题。如卖旧车换新车的经济损失,国家是否补偿?如果补偿,补多少、怎么补?如果不补偿,是否允许这些车使用至报废期?”
湖北省交管局统计,目前各地校车中,90%是金杯、依维柯等车辆改装出厂的,经审验合格后核发校车标志。完全按国家标准生产的校车不足10%。目前,公安部正在按条例要求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机关也将重新审核校车使用许可和驾驶人资格,做好换牌换证工作。但一下子按条例要求提高门槛,停发90%的校车行驶资格,并不现实。
那么过渡期内,大量“白”的“黑”的、有证没证的、标准的不标准的“校车”,究竟如何管理?
条例界定,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如果按这个定义,那要管的‘校车’就太少了!现实中,任何接送学生的车辆,就算是三轮车改装的黑车,只要出了事,群众都会看作校车事故,都会向我们‘问责’。所以,在那些‘黑校车’还未被有关职能部门取缔前,我们同样将这类车辆纳入重点监管范围。”马国宪说。
更复杂的是,所谓“黑校车”并不是靠取缔就可以一劳永逸。“家长合租、接送学生的车辆,并不都是非法的。只要车辆质量合格、车况正常、证照齐全、有运营资格,驾驶员有相应的驾驶证照,家长和车主间就是合法的民事合同关系。当然,如果使用报废车、非法拼装车接送学生,司机故意超载超速等,就要视具体情况判定违法性质了。”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赵慧敏说。
“这是城市的情况,农村又不同。许多在通村公路上从事客运的车辆都没有运营资格证,一个重要原因是公路等级低,路面太窄,开展运营很不安全。”但是,农村学生巨大的乘车需求催生了庞大的“黑校车”市场,不可能一禁了之。“民警查处超载的黑校车时,常常既挨车主骂,也挨学生骂,学生说:‘不让我们坐这个车,那我们坐什么车?’”马国宪有些无奈。湖北省交通厅厅长尤习贵表示,该厅正在研究对农村公路增设标识标牌、防护设施的办法。
更现实的问题是,农村有了标准校车,恐怕在村路上行驶更不安全。因为路太窄、车太宽,两车相会都没法错车。而村路两边又没有防护设施,特别是山区、河库边,很不安全。
李华忠建议:配置校车一定要注意城乡道路差别,要适应农村通村公路路窄、弯急的特点,校车不能太大;农村学生居住比较分散,要规划、建立统一的候车点,做到定时上车,集中候车。
三盼
幼儿校车管理,不可忽视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号称“湖北的西藏”,是湖北最偏远贫困的山区自治州。许多孩子上下学要翻山越岭,走一两个小时甚至4个多小时的山路,中小学生大多选择了寄宿。但幼儿没法寄宿呀!恩施州教育局透露,全州中小学几乎没有购置校车,校车主要集中在幼儿园。
湖北省交管局也证实,全省校车中百分之七八十是幼儿校车。幼儿校车多,事故也多。有学者对近年来有新闻报道的70多起校车安全事故做了统计,其中70%涉及幼儿校车。“幼儿身体小,所以超载、利用非法改装车接送等问题更突出”,马国宪说。
但是,条例把幼儿校车仅仅放在附则中,不少群众认为这显得对幼儿校车问题不够重视。4月中旬,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答记者问时的解释是:“考虑到让没有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的3—6岁幼儿每天集体乘坐校车,安全风险太大。为减少幼儿入园的交通风险,在制度安排上应以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和由家长接送为原则。”
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副院长李薇说:“虽然对幼儿校车的规定出现在附则里,但从法律上说,幼儿校车需遵守的条款与中小学校车一样。地方政府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必须将幼儿校车参照中小学校车,一视同仁,严格管理。”
专家指出,幼儿校车是校车中的大多数,幼儿校车管理,不能因为出现在条例附则中,就被“边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