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夏末的黄昏,彩霞像熔掉的黄金从天上缓慢而黏稠地滴落,奇异而灿烂的光芒笼罩着村庄低矮的屋顶和山野,仿佛在给村庄镀金。那是我第一次跟黄昏遭遇。在粤西乡间,几乎每个夏日的晴天都有这样辉煌的晚霞。在某间泥砖屋舍里,粗通术数的主人因为一个男婴的诞生而将当天的霞光赋予了某种美好的色彩。彩霞将他的笑容染上了金色。在乡村,没有比添丁更让人高兴的了,何况是长子。
少年时,我无数次在山冈、河畔和庭院中目睹过村庄的黄昏,云霞太耀眼了,太美了,太辽阔了。那种金色为主并交织着橙色、红色、紫色种种光彩的云霞,像彩帛承托并缭绕着火球般的落日。落日掠过山冈,像烧红的石头急速地向暮色中的树林坠去。那种辽阔的美像浩荡的江水涌入我的心底,我感到了大自然的震撼。那时我不知道上天在将一个重要的启示一次次地显示于我。黄昏或落日不仅是自然的事物,也是重要的隐喻。我看到了这个喻体而懵然无知。一个乡村少年要屈服于大自然的壮美并不难,要从中领悟到某些奥秘或道理,且跟自身的命运相联系,却必须需要某些契机或桥梁。
那20年,我一直待在村庄,从婴孩步入成年的这段时光,我无法看到旭日初升以及正午的凤凰村,那是属于父辈以及祖先的光阴,但我目睹了村庄的黄昏。当我意识到那种黄昏的巨大辉煌及绝望跟我多次观看晚霞的感觉毫无二致,已是离开村庄多年后的事了。
每年的冬天,我都有一段时间要在山坡上收晾晒的萝卜干。山坡上长着铁芒箕和茅草,异常茂盛,母亲先在上面铺一层稻草,才将萝卜条撒晒在稻草上。在人们的眼中,稻草乃是清洁之物,而山坡上的杂草却有些肮脏。落日在慢慢褪色、变淡,最终坠下了山冈的另一面。在它消失的地方,在那些光线离去留下的空隙,黑夜迅速地填充并洋溢。我被那个不可挽留地滑落的红日抓住了。红日的周围汹涌着无数朵金黄或紫红的云彩,那吹过我头顶的风也吹过了山冈,云朵在翻滚着、拧绞着,我宁愿相信那些金属浇灌般的云朵也在被风所吹动。耀眼的霞光穿透了厚实的云层,那些悬浮而凝重的云彩仿佛烧红的钢铁在流淌。是的,落日是一个就要熄灭的熔炉,而它在冷却之前仍要将这些云朵的金属冶炼。
在乡村,我曾多次看见过这么滚烫的红日、这么滚烫的云朵,连我的四肢也感到了一片灼热,它们几乎要使西边的那一角天空熔掉!火烧云通常发生在燠热难当的夏日,这么壮丽的景象发生在冬天十分罕见。我脚下的稻草仿佛变成了一张草席,正在飞离山坡,仿佛要飞速地卷入云海之中。这是一种凌空飞翔的感觉,后来我看到《一千零一夜》的飞毯时竟有旧梦重温的感觉。落日还在继续下坠,它下坠的速度赶上了一个果子的坠地。我睁大眼睛,停下双手,我完全被这种巨大而滚烫的美所吸引,我的心还太过年轻,还来不及准备迎接这么辽阔、这么沉重的美,但我的眼睛还是跟着落日而移动。就这样,我看到了人世间最美丽的景观——一片金灿灿的光笼罩着灰白的屋顶和墨绿的树木,晚霞使这些低矮的建筑物变成了金碧辉煌的宫殿!这就是我们的村庄,但我更愿意以人间仙境来称呼它。平时生活在村庄之中,在每一条小巷上奔走,我所看到的是长着野草的屋顶和结着蛛网的檐头。这是一个卑微的村庄,乃是一群卑微如蝼蚁者的聚居之地,它所有的表情和神态集中在老农夫紧锁的眉头和农妇喋喋不休的嘴上。然而,当我来到一个合适之所(这个比村庄高出一半的山坡)却在晚霞的映照下发现了它惊人的美丽。我爱我的村庄。与其说我发现了村庄的可爱之处,毋宁说我发现了爱的奥秘!
太阳是伟大而仁慈的,它不仅使万物成长,赐人间以温暖,而且还在消失前的一刻,使卑微的屋顶显现了神性,使人世间的一切显露光辉。萝卜条在日光的映晒下逐渐变得结实而金黄,它们内部的水分已被烘炙一空,它们在暮色中看上去有点像金条。这些稻草和金条,通常被比喻成两种对立的事物,但此刻我却觉得彼此是如此接近,或者说也没有什么分别。这一次,我一直干到天黑,才将萝卜条收拢起来。一只萝卜晒成萝卜干后,它的体积大大缩小,形状也由长圆锥形变成了扁平的长条状。之所以将鲜萝卜腌制成萝卜干,并改变它的味道,我想是为了更便于存放。
在另一个夏日暮晚,我从求学的广州回到村庄,我躺在彩霞照耀的山坡上,从裤袋掏出一本叫《偶像的黄昏》的小册子。我望着天空、云霞、落日和远山,暮色愈来愈浓,村庄的屋舍略显模糊,有的房子透出了灰暗的灯光。我第一次意识到,黄昏的具象与抽象,黄昏的符号与实质,黄昏的光芒对应着转瞬即至的黑暗,黄昏的厚重与华美也将转眼即成记忆。至少,它有着多重的含意,而不仅是我所目睹的东西。
多年之后,当我回忆那个黄昏、那本书以及我当时阅读的情景与思绪,我似乎领悟了那个启示——我有责任在凤凰村被暮色完全笼罩之前,将天上巨大的辉煌和大地的安详呈现出来,使之成为相对固定的记忆。黄昏之后,是不可避免的黑暗像铁锅倒扣下来,那是乡村的夜晚,连星光都在揭示这是真正的漆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