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形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和措施体系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将伴随我们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全过程,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基础性战略任务。我们一定要系统谋划、有序推进,特别要尽快进行顶层设计,探索制度安排和政策跟进的有效途径。
一是要强化政策扶持,在增大农业农村创业兴业吸引力上取得新突破。积极推进建立完善创业兴业、风险支持、信息服务、劳动保障等内容的综合扶持政策体系。鼓励职业农民承担农业项目,并在信贷发放、土地使用、税费减免、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新增农业补贴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等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稳定现有职业农民队伍,同时吸引农村“两后生”(即初中、高中毕业后不再升学的学生)学农务农,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业生产一线就业创业,不断壮大职业农民队伍。
二是要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在为农民提供长效性教育培训服务上取得新突破。加大资金投入,将农民教育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高农业院校、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人均经费标准,大幅度提高农民教育培训的财政投入;加大农民培训专项,扩大项目规模、提高补贴标准。加强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保证教学有设备、下乡有工具、学习有场所、实习有基地。加强农民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民教育信息化步伐,构建农民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三是要切实将教育优惠政策向农民倾斜,在解决农民半农半读、享受国家助学和免学费政策上取得新突破。要加快解决农民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问题,尤其是对种田农民接受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享受国家助学和免学费政策,鼓励他们以半农半读形式,在家门口就地就近接收职业教育。积极推进农业高等教育向农村延伸,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对农业大户和以农业大户子女免试推荐入学,定向招生、定向培养。
四是要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取得新突破。农业高校要打破以学科研究型为主的单一人才培养模式,要把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纳入人才培养目标体系;要围绕农业生产实际,完善专业体系,优化课程结构,强化学生动手能力和综合知识运用能力。农业职业院校、农民教育培训专业机构要以农业产业需求为导向,不断推进“送教下乡”、“工学结合”、“半农半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行业、企业全程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新机制,直接面向农业农村生产一线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五是要探索建立农业资格准入制度,实现规模化经营领域持证经营上取得新突破。按照国家发展农业产业化要求,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率先在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领域,研究制定农业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确保宝贵的农业资源由高素质农民经营。以此为切入点,逐步健全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研究实行新型绿色证书制度,使目前的“绿色证书”由技术认证恢复原本应有的职业认证属性。
六是加快推进农民教育培训立法,在依法保障农民教育培训权益上取得新突破。借鉴天津、甘肃等地方出台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的经验和做法,认真研究农民教育立法问题,制定专门、系统的农民教育培训法规以及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农民教育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以法律形式对农民教育的组织管理、经费投入、教育机构、农民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等加以规范,为农民教育培训事业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农广校作为农民教育培训的专业机构,是我国农业科技广谱性培训的主渠道,农民中等职业教育的主阵地。多年来,农广校广大教职工讲大局、讲奉献,在相对艰苦的条件下,恪尽职守,默默耕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加速农业科技知识传播和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各级政府的肯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认真领会中央精神和农业部党组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农民教育培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发挥优势,承担起大规模高质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使命。
二是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和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坚持送教下乡,要把教育培训办到农民家门口,将教育培训与农时季节、生产环节、关键技术紧密结合,让农民就地就近“干中学、学中干”,办农民满意的教育培训。
三是要精心谋划,抓实作细农业科技冬春大培训,兼顾广谱性培训、技能培训和农民职业教育,对不同领域、不同需求的农民分类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
四是要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基础条件和内涵建设。要抓住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机遇,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支持,加强基础条件建设,完善教学手段;要强化共建、共享、共用的理念,加强与企业、合作社、科研院所开展联合办学,充分利用社会和企业的培训资源,借力发力提升农民教育培训能力;要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各级农广校校长和教师要坚持服务农业、服务农民的宗旨,努力钻研业务,强化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发扬农广精神,塑造农广校品牌,提升农广校社会影响力。
另外,还要强调一点,抓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把农民是否需要、农民是否接受、农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农民教育培训效果好不好、质量高不高的标准,要围绕提高质量和效果,不断探索农民教育培训的新机制和新措施,推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