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已有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首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社会环境日益趋好。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成效显著,农业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业农村兴业创业的吸引力显著增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已有了一定的社会环境。这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了重要的大前提。
第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工作目标指向明确。随着农业功能拓展、农业产业链条延伸、农业产业化升级,产生了大批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头人、农业产业工人和诸如信息员、植保员、防疫员、沼气工等大批技术服务性岗位;随着规模化生产经营快速发展,出现了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及农村经济人等新型市场经营主体。他们有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是农业生产的核心力量,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与传统农民相比具有鲜明的特征。
第三,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具有较坚实基础。“十一五”期间,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中央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历次中央一号文件,国家科技发展纲要、教育发展纲要和人才纲要都把农民教育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对重大教育培训计划实施提出明确要求。农业部、财政部、教育部、发改委等部门围绕重大计划实施,建立了农民教育培训有关项目的工作协调小组,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经费投入进一步增加。中央财政通过农业部门,共计安排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等项目资金56亿元,是“十五”期间的6.5倍。此外,教育部门、劳动部门、科技部门、扶贫部门等也通过相应计划渠道,安排了大量农民教育培训经费,有力的支撑了各地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各地农民教育培训的资金投入在“十一五”期间也大幅增加。三是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初步形成了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院校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主要依托,广泛吸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和民间组织参加,从中央到省、地、县、乡相互衔接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多元办学的农民教育培训机制;形成了产学研、农科教结合的大协作农民教育培训运行机制,探索形成了“三进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一批行之有效的农民教育培训模式。
尽管如此,当前我国农民教育培训仍存在规模小、投入不足、制度和法律保障滞后的困难和问题。据测算,我国农业劳动力2.46亿人,目前每年能够接受系统培训的只有1000万人左右,现有阳光工程每年只能培训300万人,覆盖面还不到5%。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可谓是任重道远,要有长期努力的思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