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育职业农民是世界各国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普遍做法
许多发达国家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都走过从发展到衰退再到恢复的弯路。发达国家由于国情和资源禀赋不同,选择农业现代发展道路也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将培育职业农民作为推动农业发展的核心力量,都将教育培训作为培育职业农民的重要手段,很多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第一,普遍重视保证农业后继有人。通过立法保障,保证农业后继有人。美国通过《莫雷尔法》、《哈奇法》、《史密斯—利费法》等农业法律,保证每个州都有专门教育培训机构和农业技术合作推广站,实行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开发农村人力资源。
韩国《农渔民后继者育成基金法》,规定对农渔民后继者提供援助资金,提供精神教育和技术教育;《农渔村发展特别措施法》,为培养农业后继者和专业农户提供法律保证。荷兰将农业教育与基础教育紧密结合,小学高年级阶段就开展预备农业职业教育。
第二,普遍重视农民教育培训。都以政府资金投入为主渠道,保证农民教育培训需求。法国实现农民按需培训,农民可以自选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不仅免费还发给补贴。建立了层次分明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对农民实施不同层次的各类培训。日本、韩国农协在农业教育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美国农民普遍接受过高等教育,德国所有农民即使受过高等教育也必须再经过不少于3年的农业职业教育。
第三,普遍重视农业经营资格准入。实行农民资格考试,确保宝贵的农业资源让高素质的农民来使用和经营。英国的农民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农业职业培训证书和技术教育证书两大系列。法国农民培训的职业资格证书有4种,德国有“合格证书”和“农场师傅证书”两种。加拿大推行“绿色证书”制度,不获得绿色证书不能成为农民,不能继承或购买农场。
第四,普遍重视持证农民的权益保护。给予持证农民政策优惠,保证农民的务农积极性。如有权购地租地,有权申请建立企业和经营农场,可以得到政府提供的低息贷款,创办农场第一年可以得到政府资助和补贴,初始几年减免税收,受过农业教育的子女在继承农场上享有优先权等等。
在我国,耕地是稀缺资源,更应该交给素质较高的人来经营使用。我们又是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农业始终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性、基础性产业。因此,我们要积极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在资金投入、项目承担、技术服务、农业保险、银行贷款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系统配套支持,激励农业生产经营能人愿意留下来,大中专毕业生愿意到农村兴业创业成为职业农民;必须要积极创造条件,满足农民教育培训需求,大幅度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让更多高素质农民成长为职业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