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患感冒,市民刘先生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液治疗,就在液体快滴完时,他发现吊瓶壁有一粒芝麻大小的黑色异物。刘先生担心药品质量有问题,便向食药监部门投诉。
输液时发现输液瓶壁上有异物
刘先生说,他因患感冒,元旦期间在家附近的金台区东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并输液。“当时一共开了三瓶液体,第一瓶快输完了,准备叫护士换药,抬头看见输液瓶壁上有一个芝麻粒大小的黑点。”刘先生说。
随后他急忙叫来护士和社区医院负责人,该负责人查看后表示,黑色异物应该是药瓶胶塞的脱屑,是在配药时产生的,但药瓶胶塞在生产过程中要经过一系列清洗、消毒,与内装的药品一样无菌,希望刘先生不要担心,即使身体出现不适,他们会提供相关治疗。
1月6日,华商报记者看到刘先生保存的输液瓶,在输液瓶的壁上可以看到有一个芝麻粒大小的黑色异物,输液瓶内已经没有药液,瓶身上写着“氯化钠注射液”,生产日期为2014年8月25日,有效期至2016年7月。刘先生表示,即便是药品质量没有问题,但胶塞也属于药品质量的一部分,认为该批次药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于是他向食药监部门进行了投诉。
食药监局将送检封存药品
“黑色异物是针头戳穿瓶盖时,软塞胶屑脱落导致的。”1月6日,金台区东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他们已将剩余的201瓶、批次为8B14082502的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50ml氯化钠注射液进行封存待查。将治疗室现有的60瓦日光灯进行改造,提升采光度便于护士配药时观察药品的纯净度,同时要求配药时采用斜穿法,不得重复穿刺胶塞同一部位,避免胶塞屑的产生。此外,对于当班护士未能及时发现胶塞脱屑,罚款300元并作书面检查。
1月8日,金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从初步检查看,这个卫生服务中心证照齐全,药品来源合法,该药品生产企业已经提供了相关质检报告合格证明,他们将对封存的药品进行送检,并继续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