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浙江新闻
杭州提高垃圾处理能力 大件垃圾打个电话就可回收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2-16 08:33:22

  垃圾处理费将实行阶梯式管理,垃圾量超额部分加倍征收;加大“禁塑令”的执行力度,逐步实现净菜进城;在居民小区设立资源回收服务站,开通垃圾分类减量咨询、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预约回收服务等功能……

  昨天,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市区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便进一步提高杭州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利用、分类处置(统称“三化四分”)水平。

  实施垃圾处理费阶梯式管理最高可按3倍支付

  2015年起,杭州市政府按年度向各区政府(管委会)下达生活垃圾总量控制目标,各区政府(管委会)据此制定辖区垃圾分类收集利用和资源回收措施,分解落实减量指标,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运用经济杠杆促进减量。2015年起,按照市政府当年下达给各城区的生活垃圾总量控制目标,对垃圾处理费实行阶梯式管理。垃圾量超过年度生活垃圾总量控制目标2%的,对超过2%(含)、不超过4%的部分,按垃圾处理费结算价的1.5倍支付;对超过4%(含)、不超过6%的部分,按垃圾处理费结算价的2倍支付;对超过6%(含)的部分,按垃圾处理费结算价的3倍支付。

  建立环境改善专项资金完善环卫有偿服务收费机制

  从2017年起,由生活垃圾输出城区根据处理量按75元/吨的标准缴纳环境改善专项资金,并适时调整。专项资金由市财政统筹管理,拨付给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输入城区,用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区域环境美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和维护、地区经济发展扶持、环保宣传、监督管理等工作。

  同时,完善环卫有偿服务收费机制。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成本监审,2015年研究调整环卫有偿服务收费机制及标准,2016年实施到位。

  加大“禁塑令”的执行力度逐步实现净菜进城

  加强对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管理,倡导绿色消费,控制垃圾增量。加大对农副产品市场等重点场所和零售业等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国家强制回收目录中产品和包装物的回收制度,加大“禁塑令”的执行力度,逐步实现净菜进城,减少生活垃圾源头产生量。

  还要统筹生活垃圾、园林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危险废弃物、电子垃圾、城市污泥、医疗垃圾及病死畜禽等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分类管理和协同处理;完善分类收运体系,规划建设分类处理设施,杜绝非生活垃圾进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促进生活垃圾分流减量。

  建立补贴机制,在农贸市场、果品市场和餐厨(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开展就地资源化处理试点,推进辖区再生资源的统收统运,最大程度实现资源回收利用。

  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不落地清运模式

  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法,深入推进全社会垃圾分类。

  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不落地清运模式,提升分类质量促进源头减量,并结合拱墅区清洁直运模式试点调整工作,同步开展“三化四分”工作试点,为杭州市提供示范样板。

  2015年起全面推广以城区为责任主体的清洁直运模式,提高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标准,统一分类收运车辆颜色和标识,配足分类运输车辆,满足全固废分类收运需求,加强收运作业监管,提升收运服务质量。

  城郊接合部、偏远地区、市区道路狭小地段等不适宜开展清洁直运的区域,可考虑中转、短驳等方式。

  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开通预约回收服务

  居民小区应设立资源回收服务站,具备垃圾分类减量咨询、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预约回收服务等功能。各区选择1—2个区域试点再生资源统收统运一体化模式,落实废旧衣服、玻璃瓶、塑料制品等低价值废品的回收利用。

  进一步完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宾馆、商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配置可回收物收集设施。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记者 魏皓奋 编辑: 徐夏莉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浙江诚源律师事务所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企业资讯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