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1月18日消息:今日9时30分,立二拆四(原名杨秀宇)因非法经营罪被@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款15万元。其公司主管卢梅,被判1年半,2人表示不上诉。立二拆四曾炮制“和尚船震门”、“干爹包机带我看奥运”等虚假信息,并多次有偿删帖,非法经营75万余元。
曾用色情手段炒作郭美美
“立二拆四”曾于2005年炒红“天仙妹妹”,又于2006年策划“别针换别墅”,在郭美美炒作事件中也有他的身影。“立二拆四”使用色情手段为多位女子炒作,助其成名,曾引发争议的裸模干露露也是其炒作产物之一。在去年“长春3·4盗车杀婴案”期间,“立二拆四”曾称长春全城寻婴为炒作,此言论经核实为不实内容。此后“立二拆四”在长春先后两次下跪道歉。
提及“立二拆四”,就不得不提“秦火火”(真名秦志晖)。“秦火火”曾在尔玛公司工作,“雷锋的奢侈生活”、原铁道部向“7·23”动车事故中外籍遇难旅客支付3000万欧元赔偿金等虚假信息均出自其手。今年4月17日,“秦火火”因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嫌犯档案
立二拆四
原名杨秀宇,男,吉林省人,网络推手。1997年毕业于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2006年9月成立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曾因称在网络上炒红“天仙妹妹”“第一裸模干露露”及捧红郭美美成为“网络推手”。2013年8月19日,杨秀宇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拘留;9月26日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逮捕。
卢梅
今年31岁,网名“梅子”“非洲涐最白”,在尔玛天仙公司任媒介部主管、同时在尔玛互动公司任客户经理。据检方指控,卢梅直接参与尔玛互动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2013年9月26日,卢梅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逮捕。
部分指控
◎2010年3月,杨秀宇、卢梅为杰士邦公司有偿删除负面信息,并为此收取删帖费6万元;2010年10月,收其删帖费3万元。
◎2011年9月,杨秀宇代表尔玛天仙公司,与江苏盐城二建公司签订网络公关合同,指使卢梅为盐城二建关联公司红星美凯龙有偿删帖,收取删帖费5万余元。
◎2011年10月,杨秀宇与续风堂公司约定,炒作其旗下画家安云霁,炮制“和尚船震门”事件,收取该公司17万余元。
◎2012年4月,为凯撒国际旅行社炒作到英国看奥运奢华游,炮制了杨紫璐“888万元干爹包机带我看奥运”等虚假信息,为此收取该公司19万元。
◎2012年5月至2013年间,尔玛互动公司在杨秀宇决策下,客户经理卢梅负责联系他人,为康美药业删除网上负面信息,收取该公司一委托人删帖费22万余元。
庭审焦点
1.收17万编造“和尚船震门”
检方当庭播放了“和尚船震门”事件视频,指控杨秀宇编造“和尚船震门”事件,与续风堂公司签订网络推广合同,炒作其旗下画家安云霁,向对方收费17万余元。
视频显示,在后海一游船上,一名老“和尚”与两名年轻女子“船震”。在后海游船码头,该“和尚”穿一青布长衫,在两名长发女子的搀扶下,一边接电话说:“我收到了,哥儿们。”一边被两名女子搀扶走下船头,上了一辆黑色轿车。随后,一段视频显示“和尚”辟谣,称其不是和尚,而是续风堂旗下画家安云霁,“再大的群体也有组织,网民也有组织,我要起诉全体网民。”
安云霁称:“本人不清楚这事儿,我穿的这身灰大褂是从五台山买的,是居士衣服不是僧服。‘和尚船震门’这事对我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杨秀宇称,这是其与北京市续风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一个网络推广合同,约定为其旗下艺人推广知名度,约定25万元,因事情没全部完成,只收了17万余元,画家安云霁对该次炒作全部知情。
2.给红星美凯龙删帖要5万
朝阳检察院指控称,2011年9月至11月,杨秀宇同红星美凯龙的关联公司签订公关合同,有偿删帖收费5万余元。针对辩护律师认为5万余元不只是删帖收入的辩护,公诉人称舆情监测的目的也是删帖,与删帖密不可分,故应算为非法经营收入。
杨秀宇称,尔玛天仙公司在网上搜索关键词,发现红星美凯龙的负面新闻后,以日报、周报的形式告知自己,自己再告诉卢梅,联系相关网站编辑进行删帖删稿。杨秀宇承认自己删帖违法,其辩护律师作罪轻辩护。该律师称,杨秀宇不光进行了删除信息的行为,还有用正面信息或者其他信息覆盖、稀释负面信息的行为,这些行为不能都算在删帖这一违法行为里,检方应明确计算具体删帖数量。
最后陈述
杨秀宇:怎么判我都接受
庭审快结束时,杨秀宇向法庭请求,可否多给他几分钟,让他说说心里话。
首先感谢法庭给了我充分表达自己观点的机会。在被捕近一年里,我每天都在反思,思考自己为何走到了这一步,自己到底错在哪里?在看守所关押期间,管教了解我的案情,从生活上思想上关心我。我一开始很困惑,真觉得我没有违法,没有犯罪,努力为自己找道德的支撑点。但随着一步步的教育,我真的深刻认识到错在哪里:错在制造了虚假信息,假的就是假的,到哪里都说不过去。
我感谢律师站在我的角度为我辩护,但今天,我不想站在自己的角度辩护,我站在这里想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首先我的行为本身是一个虚假的制造信息的行为,而且我是以营利为目的。每个网民都是信息的消费者,社会需要一个真实的信息来构成,而我的行为的的确确给社会、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造成了一个伤害。
我曾经认为自己是一个很有创意的策划人,但我忽略了创意必须是真实的。我希望将来我回归社会的时候一切以真实存在,我有一技之长为社会创造一些正能量的,有价值有意义的社会观。我希望回归社会,无论法庭怎么判我都会接受,努力改正自己的错误,争取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