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宁波面向公众首次“晒”出“权力清单”,使得权力运行在“全程透明”的制度化道路上再进一步。据悉,从依法确权、制度限权到阳光亮权,宁波秉承着“依法治市”的理念,为权力扎起了一道道制度的栅栏,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把手’的权力过于集中,如何约束,如何规范,这是一个全国性的难题。”谈及21世纪初宁波率先推出的“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不少老同志仍记忆犹新。针对党政“一把手”存在的“一言堂”、“一支笔”问题,我市通过制度限权,让“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及服务采购,从而达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适当分解和平衡。
至今,该制度已在宁波各地各单位落地生根,“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已成为共识,涉及重大决策、人事任免时“一把手”“末位发言”亦成为常态。同时,我市还探索建立“廉政制度审计”,借用审计的理念、方法和手段,对基层廉洁工程制度和工程项目保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改进,加强对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不仅如此,针对各职能部门手中的审批权力,宁波以法为纲进行了系统化的排摸梳理、精简下放。通过直接放权、委托执法、延伸机构等方式,我市先后将1924项市级部门行政权限下放到各县(市)区,下放占比近80%。同时,我市把“抽屉”、“口袋”、“脑袋”里的审批标准摆到桌面上来,率先推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初步实现行政审批标准一体化、环节整体化、进度同步化、过程透明化。
“绝对的权力”变少了,但“隐形的权力”仍有暗箱操作的可能。针对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宁波率先以市长令的形式出台《宁波行政电子监察管理办法》,以法律的强制手段促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使权力运行全程留痕迹、可追溯、可预警、可纠错、可评估、可反馈。如今,市本级层面已建成覆盖40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综合平台,共梳理行政处罚事项3572项,细化自由裁量11832条,给行政执法权套上了“紧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权力而言,更是如此。今年起,宁波再次将“制度限权”的触角延伸至各个村落,将村子里的“小微权力”以“清单式”整理出来,配套以完备的监察、管理、民主机制,探索之举亦引起了国内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
【记者手记】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
对于宁波而言,在管好权力的过程中早早举起的正是“制度”的武器。按照法治精神,宁波一步步创新探索的就是通过制度的制约限权,增加政府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据悉,我市首部关于预防腐败的立法已完成前期调研,争取明年列入立法计划。同时,针对重点工程招投标等腐败多发领域,我市亦准备出台政府规章加以规范。
反腐,绝对不是一蹴而就。我们期待,通过持之以恒的制度建设,给权力打造一个“纲纪严明”的制约监督体系,让权力能够健康有序地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