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让女儿带电警棍防身
在民德路,曾先生带记者走访了多个路口、拐角处,“电政路、邮政路,沿途两个小区之间的小巷子、楼道口都是多发区,四五个社会小青年戴着墨镜,个子高高瘦瘦的,围着放学的学生要钱,从言语上进行恐吓。”
民德路上,有卖电话卡的摊主,也有卖烧烤和便餐的摊主,记者在聊天中了解到,去年三中的学生放学之后,打架斗殴的事件比较多,小混混敲诈学生的现象不少,今年以来情况有很大好转,但学生打架斗殴、被敲诈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学生放学后最好不要去店里面买东西,不然很容易被盯上,有些小混混就站在不远处。”曾先生称,其为新建县司法系统工作人员,因为女儿刚上中学,又听闻校园周边有敲诈学生的事情,特意进行了调查,“今年9月开学没几个星期,校园里发生了高年级学生敲诈低年级学生的事情,几个高年级学生围着一个低年级学生要钱,结果低年级学生钱不够被打了,哭了之后老师才知道,便叮嘱学生加强自我保护。后来传到家长耳中,现在很多家长都知道。”
为保证安全,曾先生每次都交代女儿不要独自在学校附近买东西,不要去视线不好的小巷子,他甚至让女儿随身带上电警棍防身。
部分学校周边存在敲诈现象
之后,记者又走访了附近的邮政路小学。一名保安告诉记者,由于附近人员复杂,小学生也会面临敲诈,甚至会有三中学生来找小学生要钱,但只要他见到,就会立即制止。
此外,记者在南昌二十八中(叠山路)、南昌二中(苏圃路)、师大附中(新校区)等学校周边采访时,居民也都表示有类似情况,敲诈学生的地方集中在附近偏僻的拐角处,而且被敲诈的学生家庭都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律师:电警棍是国家管制物品
中慧律师事务所余奕分析,因为涉事群体多为未成年人,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而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只能进行行政处罚,也是以教育和挽救为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比照成年人从轻处罚;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人应当从轻从减。
针对曾先生给女儿配电警棍的行为,余奕表示,电警棍、电击器、自卫器等是具攻击性的器材,属于有危险性的国家管制物品。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物品并进入公共场所的,应予以没收并可同时处以拘留、警告及罚款等处罚。对电棍的使用和保管,必须严格注意。一旦发生任何意外,持有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警方:取证难度大以教育为主
针对南昌三中周边的调查情况,记者走访了百花洲街办白马庙社区,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社区没有执法权,收到类似情况的反映只能转达给公安机关。
记者随即向百花洲派出所反映,该所一位熊姓负责人表示,的确处理过类似的情况,是学生跟社会青年之间的小矛盾、小冲突,但最近接到这种报警的情况较少。记者又联系了该所分管治安的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南昌三中周边确实存在以大欺小、敲诈学生的现象,有社会不良青年,也有学校高年级学生向低年级学生要钱的事情发生,原因比较复杂,有的甚至只是为了寻找刺激,很多时候受害人本身也存在问题,经常和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结果被敲诈。该负责人表示,因为涉及未成年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这种以大欺小、涉及金额又不大的情况,是不作为违法犯罪行为认定的,很多情况下取证难度也很大,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很难对他们进行处理,都是以挽救和教育为主。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昌三中配有保安,临近放学期间,也有交通协管员进行交通管制,但对校园周边的学生安全管理乏力。警方表示将加强巡逻,保证学生安全。
教育局:校园周边安全需联动联防
南昌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叶姓负责人表示,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教育局都要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网吧、电子游戏室、歌厅、舞厅、卡拉OK厅、台球室等娱乐场所都是不允许存在的,而小流氓、打架斗殴等作为经常性安全方面问题也作重点考虑。“校园及周边安全需要多方协调,教育部门没有执法权,需要公安、学校、社区、舆论、家长联动起来,编织安全网,建立联动联防机制,保障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