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骑游”越来越成为年轻人追求时尚的出行方式,“摩托车手”配上专业骑行装备,那是帅气又拉风。
昨天上午,浙江湖州高速段来了两位“90”后骑手,年轻帅气的两人分别驾驶着价值近20万元的二轮摩托,“闯上”了高速公路。刚进入浙江省境内没多久,两人在苏浙父子岭省界收费站被拦了下来。通讯员任云飞记者陆冠均
从北京出发,摩托车主一路高速“骑行”
上午9时43分,湖州高速交警在G25长深高速父子岭省界收费站执勤时,突然发现两辆摩托车并排穿行在高速车流中。
两名骑手戴着安全头盔,身穿夜光防护背心,“帅气”非凡,“这两个人挺酷,连摩托车机油都是自带的。”湖州支队的任警官对记者说。不过,这两人违反了交通法规,交警随即在收费广场处将两辆摩托车拦停。
通过询问交警了解到,两名车主陈某、郭某都是来自北京的90后骑行族。趁这次国庆长假,两人结伴骑着摩托车从北京出发,准备到浙江舟山,已在路上骑了3天。昨天早上,两人行驶到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附近,“我们不知道浙江省境内高速公路不允许摩托车行驶的规定啊,这才误闯的。”两小伙一个劲地自责自己功课没做好。
浙江高速“禁摩”,交警劝他们走省道
鉴于是初犯,高速交警现场对两人进行警告教育后便予以放行,并引导他们下高速,改走104国道,叮嘱他俩国道流量也很大,要求两人放慢车速,安全驾驶。临别时,两小伙也很感激地与交警挥手告别,感谢他们的帮助。
陈、郭两人曾说,在河南、安徽等地都可以上高速骑行,为什么到了浙江就不可以?
对此任警官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实没有明确规定摩托车不能上高速,但浙江省内高速公路禁摩是有法可依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禁摩”的规定就是根据第四条规定决定的。
●温馨提示
国庆期间摩托车闯禁上高速时有发生,一方面,希望广大“骑行族”能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劝阻,不要驾驶摩托车上高速。另一方面,广大司机朋友如果在高速公路主线上碰到有摩托车行驶的情况,请尽量与其保持一定距离,并报警。报警电话:浙江省内各地市区号+1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