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人盼立法“保护伞”
在举报沃尔玛使用过期原材料制作熟食,煎炸用油“一个月不换”的一个多月后,沃尔玛深圳洪湖店4名员工等来的不是企业的道歉,而是自己的解聘合同书。
本是打假的“正义斗士”,却保不住自己的一纸聘书,而这并非个案。如何才能为举报人撑起结实的“安全伞”?
保护措施不力
深圳沃尔玛洪湖店的“黑油”事件始于今年8月7日,举报人通过视频举证该店煎炸用油“一个月不换”,以及涉嫌用过期肉等原材料制作熟食等问题。一个多月后,沃尔玛对举报人作出了解聘的决定。记者了解到,沃尔玛对举报人的解聘缘由为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同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为了保证举报信息的可信度,有关部门常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然而,由于缺少保护举报人的法律和机构,本是揭开安全黑洞的打假“斗士”,却成了违反企业“家规”的“内鬼”,这是不少举报人曾面对的尴尬局面。
对于举报人李新(化名)而言,沃尔玛员工与他有些同病相怜。2010年,他曾举报江苏淮安市地税系统干部陈某某滥用职权等问题,然而他举报的问题不仅没有被彻查,反而被免职。直到2013年4月他到江苏省检察院反映情况,问题才得以解决。
安徽省食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孙斌园认为,目前我国在行业推行内部员工举报制度还有不少障碍,首当其冲的就是如何对举报人提供有效的保护措施。内部人检举一旦暴露身份以后不要说原单位,可能这个行业内都待不下去了。
“有奖”无人敢领
为鼓励市民举报安全生产问题,不少地方制定了“有奖举报”制度。2013年4月,安徽马鞍山安监局曾决定给予第一季度4位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每人1000元的奖励,但公告发布半月,举报人却无一露面。2013年全年,安徽蚌埠共有160多人实名举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涉嫌违法行为经查属实,却只有8位举报人领奖。
期待制度撑“伞”
据介绍,美国、日本及我国香港等地,以立法的形式将举报人纳入证人保护范畴,严格对举报者信息保密,不能泄露举报者任何个人信息,对泄露者施以重刑。我国各地也正在进行举报人保护的探索。山东大学法学博士柴瑞娟认为,举报人被打击报复事情屡有发生,暴露出了保护举报人立法缺位和滞后,要想让举报人不必恐惧实名举报的后果,除了加大奖励力度,重要的是完善证人保护制度,特别是就业保护,不能无故使其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据新华社北京9月1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