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28岁的王某想贩毒赚快钱,苦于没有进货渠道,便通过网络搜集资料,并自学《高等化学》,学会了从感冒药中提炼冰毒的制毒技术,先后10次在家中提炼冰毒共16克,并对外销售。16日从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法院获悉,王某因犯制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2年下半年,家住任城区唐口街道的王某投资失败,四处寻找赚钱机会。听说贩毒来钱快、利润大,王某没有进货渠道,竟萌生了制毒的想法。于是,王某开始在网上搜集制毒信息,加入了毒品制作、买卖的QQ群。为了提高制毒的纯度,只有初中文化的王某还自学了《高等化学》,摸索出了反萃取技术。
“制毒过程很繁琐,制作时间需要一天一夜甚至更长,冰毒也不是一次结晶就能做出来。”王某供述说,2013年初直至被抓,他前后制作了10次冰毒,前4次都失败了,第5次实验时终于提炼出白色粉末。民警讯问王某时,他还在感叹自己的萃取技术不成熟,没有提炼出大的晶体。
民警搜查王某位于农村家中的制毒作坊时,烧杯、三口烧瓶、冷凝管、电热套、分液漏斗等设备摆放了一桌,旁边堆放着各种化学试剂,还有成盒的康泰克、斯卫尔等感冒类药品,齐全的化学设备让民警十分惊讶。经搜查,民警在王某家中烧杯里查获冰毒10.33克,并搜出34.39克含有甲基苯丙胺的液体。
“原材料就是含有麻黄素的感冒药,一般就是康泰克、乐菲、斯卫尔等。”王某介绍,因为到药店购买感冒药须持身份证和处方,所以他在QQ群里通过专门贩卖这类发药品的好友,购买药品后通过物流送到济宁。“康泰克和斯卫尔里麻黄素的含量不同,购买得计算麻黄素的含量。”为了制毒,王某先后购买4700余元的康泰克、斯卫尔、白加黑等药物,全部用于提炼冰毒。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先后10次在家中提炼冰毒共计16克并贩卖给他人,行为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
实体店购药可控,网络“黑店”难防
记者走访济宁城区多家药店发现,在药店购买感冒类药品需要查验、登记购买者的身份证,还要出示医院处方,而且最多只能购买两个最小包装。
在古槐路的一家连锁药店,记者提出购买新康泰克时,工作人员要求出示身份证。“现在对这些药物管理很严格,像康泰克、白加黑这些感冒药必须登记身份证才能购买。”药店工作人员明确答复。随后,记者走访了红星路、洸河路等其它几家药店,发现药店都要求购买者出示身份证购买这类药品,而且对于购药盒数也有严格限制。
“实体药店对于这类药物的销售控制很规范,但对于网络售药这块很难监管,特别是在邮购环节。”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科的工作人员坦言,目前他们只能监管到网站,对于邮购环节无法监管。“我们发现药品销售非法网站会以无证经营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这类网站屡禁不止。”该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