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阳光有点刺眼,随着庭审的延续,原本摆放桌椅的阴凉处逐渐被阳光占领。几只小鸡在母鸡的带领下踱步而来,它们不知道,它们已经踏入了审判区。
就在这个时候,被告猛地起身拉开了裤腰,法官也“啪”地一下站起来“你干什么”!小鸡们被吓到,扇着翅膀四下逃窜……
这不是露天电影,是基层巡回法庭在村里对一起赡养官司的开庭审理。
这是基层法庭法官的一个普通工作场景,是法律走进最基层群众的方式之一。
今天我们要说说,杭州建德梅城人民法庭副庭长黄曙光的事情,他是先进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缩影。
看基层法庭
面对的问题
什么是基层法院?基层法院通常是区县或以下级,到乡镇还会设“法庭”。法庭的法官们常常需要直接走家串户了解情况,调解案件。有时候为了方便群众,直接在村里设巡回法庭审理案件。
他们的案件和一般法院有点不一样,法官的处理和说法方式也别有技巧。
建德梅城法庭就设立在梅城镇,这个小小的法庭,一共6个法官,一年却要审理案件2000余件。主持工作的副庭长黄曙光,今年3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仅四人,杭州唯他一人。今年4月,被评为杭州市基层站所“十佳公务员”,法院系统就他一人。
看基层法官的
处理艺术
本文开头提到的就是黄法官巡回法庭上的一个场景。这是一个赡养官司,父母告了儿子,在大洋镇麻车村。
黄曙光在村里先看了一圈,选了一处废弃的泥房前的晒场。泥房墙体酥松,正好可以打个钉子挂国徽和横幅。
跟着黄曙光的法院警车一起来的还有一辆皮卡,皮卡上摆着桌椅。黄曙光和书记员头一低,一人扛着一张桌子来到晒场,三张桌子,六把椅子,把国徽端端正正地挂上,横幅一拉,一下子法庭的气氛就来了。
这个赡养官司的原告是80多岁的父母,被告是60多岁的儿子。这对父母共育有三子一女(其中小儿子病故),现在告的是长子,要求长子每月给每个老人300元,还要承担三分之一的医药费。大儿子则梗着脖子一副懊恼的样子,说到激动处,拉开裤头,吓了大家一跳,他的意思是想给大家看看他大腿上的一个伤疤,意思是从小父母就对他照顾不周。这个举动被黄曙光大声喝止。
长子坚持不给钱,但可以提供父母口粮,三兄妹平摊,一年里父母可以到他家免费吃住四个月。
那我们看看最后黄曙光又是如何处理这个案子的,他对长子说:“你也已经60岁步入老年,也已为人父为人外公,你的明天就是你父母的今天,设身处地为你父母想一想。”
“刚才说的是道理,现在我来说说法理:第一,法律规定子女对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有赡养义务,而且这个赡养除了口粮,还要费用。人不是养猪养鸡给点吃的喂喂饱就可以,你父母有自己的需要有自己想要的开销,比如日常里买点水果,偶尔去搓个麻将,或者见到哪个小辈包个小红包,他们也需要有尊严的生活。
第二,你提出父母可以住到你家,接过来住当然也是赡养方式之一,但是你父母也可以有自己的选择,他们选择自己住,你也要尊重他们的意见。
第三,严格来说,你不仅要有物质赡养还要有精神赡养,那就是从心里想着父母,多想想他们的好,想想自己也为人父母。”
后来,这个事情的处理是老大每月给父母双方共350元,医药费三兄妹平摊。最后,黄曙光宣布,这个案子的诉讼费用是60元,现在调解结案,减半收费,30元,由被告老大承担。
说到这里,法槌一敲。站在橘子树下,柴垛上,蹲在矮墙上的旁听村民们都发出了“哦”的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