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乡村爱情”,不仅需要努力建设新农村,还要加强基层工作,引导农民树立健康科学的婚恋观。
该离不该离的都离了
31岁的安徽阜阳女子小孙在老家早就结婚生子,迫于家庭经济状况,她只身一人来到南京打工。虽然阜阳离南京并不远,但为了多挣钱,省路费,小孙每逢春节才回家一趟。一个女人在外生活是苦闷的,慢慢的,同样孤身在南京打工的老陈接近了小孙。老陈是浙江人,在老家也有妻儿。他对小孙照顾得无微不至,很快两人便同居在一起,搭伙组建“临时夫妻”。
今年春节后,小孙的丈夫小曹提出要到南京打工,遭到小孙的反对。心中起疑的小曹决定采用突然袭击的方式来南京一探究竟,结果撞见妻子和老陈同居的一幕。经过警方协调,小孙夫妇选择回老家协商处理此事。
“其实,在外来打工人员中,‘临时夫妻’现象并不鲜见。”处理此事的警官介绍,不少农村夫妻因此选择离婚。
如果说出门打工有了外遇,离婚涉及情感选择,贵州姑娘小芬的离婚却无关感情。2013年,23岁的小芬结识了江苏海安农村的青年小兵。两人年纪相同,有着聊不完的话题。相处中,小兵经常提起自己家乡的变化,让小芬憧憬不已。两个月后,小芬义无反顾跟着小兵来到海安“闪婚”。丈夫家住着大瓦房,看着29英寸彩电,对于从西部偏远山村出来的她,一切都显得很新鲜。
不过,好景不长。为贴补家用,小芬来到海安县城打工,逐渐开阔了眼界,意识到原来海安有的地方还有三上三下的别墅,有落地电视,小兵给自己的并不是最好的生活。日子一天天过去,小芬开始不满足家庭条件和生活环境,与小兵及其父母产生矛盾。今年6月,夫妻发生争执,最终离婚。
农村婚变的多重诱因
海安县地处苏中,每年这里的农村转移劳动力达1万人左右。来自海安县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3年间,该县离婚案件受理数以每年200件左右的速度递增。
全国优秀法官、江苏海安法院曲塘法庭庭长孙翠燕说,丈夫出外打工,妻子留守农村,长期两地分居让夫妻间感情慢慢变淡。“一到年节,在外打工的人回家,夫妻俩急着要办的事却是离婚。”今年春节前后,她接手了多起离婚案件,无一例外都是长期两地分居的打工夫妻。
与长期分居相比,小芬这样的“闪婚”也是农村婚变诱因之一。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副教授邵晓莹表示,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村青年一代对待婚姻和爱情的态度正在转变。他们在家长急于要求其成婚的心理下,被安排去相亲,见面认为还可以的,就匆忙结婚。“闪婚”容易,离婚自然也变为“儿戏”。
同时,随着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拆迁频繁,不少人动起了通过“闪婚”、“闪离”甚至是“闪孕”的方式来为自己、家庭谋取利益。而在巨大拆迁收益面前,分配问题又成为引发夫妻矛盾、婆媳纠纷的导火索。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老话一次次在现实中上演。老王和老李都已40多岁,夫妻恩爱生活了20多年,今年初却突然离婚了。原来,他们各自老家都要拆迁,如果离婚,那么就能多分一套房子。假离婚一切顺利,离婚证到手,拆迁安置房也到手。但当老王提出要和老李复婚时,老李却变卦了。20多年恩爱夫妻,因为一次假离婚,假戏真做,付诸东流。
改革开放后,农民的生活条件逐渐提高,开什么车、住什么房、收入如何,成为不少适龄农村男女择偶的首要标准。亲戚朋友相聚在一起时,这三个问题也成了主要话题。
盲目的攀比、错误的金钱观,导致夫妻间产生裂痕和冲突,恶言相向、争吵不休,加速原本薄弱的婚姻关系走向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