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2014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将组织实施月饼生产销售专项执法检查,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程序快速启动应急机制。
通知指出,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要针对中秋节期间月饼生产销售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实施月饼生产销售专项执法检查。
通知还提出,要强化节日期间重点食品监督检查,结合地方实际,突出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突出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糕点、食用油、冷冻食品、民俗特产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突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整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切实保障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就强化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通知要求,要针对节日期间旅游人员众多、食品消费量大等特点,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连锁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单位,以餐饮集中消费区域、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公路沿线等为重点区域,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蘑菇、野菜、野果等,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通知要求,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通知明确,要健全节日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坚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机制和制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程序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果断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确保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