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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狗侵扰怎么办 听律师这么说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8-06 14:29:57

  被狗咬、被狗的吠声惊扰、被狗吓……自从本报推出《城市狗患市民心中的痛》系列报道后,引起不少市民的共鸣,通过多种途径倾诉自己的亲历。那么市民遭遇到这些事,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今天,让我们听听浙江天口律师事务所的邹军英律师是怎么说这些事的。

  狗扰民

  市民并不是只能一忍了之

  “许多市民都碰到过邻居家狗的吠声扰人清梦。”邹军英律师说,还有狗毛、狗臭味令自家窗户都不敢开,最令人恼火的是,和狗主人说了好几回都没用。碰到这种情况的话,市民并不是只能一忍了之。

  “如果和养狗者沟通了也没解决的话,请当地居委会、社区、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等组织调解。”邹军英说,如果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向当地公安局或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举报。

  邹军英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被狗咬

  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

  “狗伤人的话,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狗主人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赔偿责任。”邹军英提醒市民,被狗咬伤后,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

  “前段时间有市民来咨询,说是70多岁的婆婆上个月被走到一家工厂门口时,被厂里一条的大狼狗咬伤,问能不能让厂方赔偿。”邹军英说,可惜当时没注意保留证据,证明是这只狗咬的人,取证、索赔就比较麻烦。

  那么怎么保留证据呢?“可以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并且把狗主人留住。至少要也留下狗主人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也可以用身边的手机进行录像、拍照,把现场的情形、交涉的对话、处理的过程等记录下来。必要时还可以求助现场目击者,请求他们留下联系方式,这样,有需要时他们也可以为你证明。”邹军英说。

  此外,要去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要记得保留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作为治疗费的赔偿证据。如果当事人拒绝支付,受害人有权向法院起诉。

  逗狗被狗咬

  狗主人也得承担责任

  “如果是因为逗狗被狗咬的话,狗主人要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就是说狗主人即使没有任何过错也要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能够证明是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话,可以免除或者减轻责任。”邹军英说。

  邹军英举了个例子:市民方女士家5岁的小孩前段时间拿石头去扔邻居家的一只拴着的小狗,结果被小狗咬了一下,打狂犬疫苗花了700多元钱。因为是方女士的孩子去挑逗邻居家的小狗,就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但由于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刘女士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照管义务,自己要承担一部分责任。邻居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被狗咬伤

  可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

  “有些市民被狗咬伤后,会向狗主人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邹军英说,数额要视具体案情而定。

  邹军英介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动物的主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被狗咬属于对人身健康权和身体权的侵害,要求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法律是支持的。造成死亡的,还要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要视具体案情而定,一般几百到几千元不等。但如果受害人提出“要赔偿营养费”等没有法律依据的要求,这些要求也没有经双方协商同意,当事人可以拒绝支付。

  律师声音:邹军英说,只有加强对恶狗伤人、扰民事件的处罚力度,才能倒逼养狗者毫不懈怠地加强对狗的监管。法律法规上,也应该更加明确养狗者对疏于管理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应当承担的责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治理狗患。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林俊 编辑: 徐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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