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关系结构越来越复杂,农村群众的思想观念,既有固守的一面,也有不断被冲击的一面,由此产生诸如离婚案件增多的民事案件新特征以及骗婚等刑事案件,值得深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梁向阳说。
案例
遭遇骗婚后竟去骗别人
初次“结婚”被诈骗
张力1989年出生,家住登封市比较偏僻的山区,家里除了父母,还有一个姐姐。张力上学到小学四年级,就再也不想上学,再长大些,他也曾像其他年轻人一样外出打过工,但没干出什么名堂。学历不高,没有知识,为人老实,生活来源还是靠父母,而且姐姐已经出嫁,张力的婚事让一家人发愁不已。
张力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张力的亲戚邻居中也有人乐意给张力介绍对象。张力的伯父对张力的婚事也比较上心,打包票要给张力介绍个好媳妇。2011年底,张力的伯父果然领着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孩登门了,这让全家人喜出望外。但女孩在张力家出现以后从来都不多说一句话,凡是与女孩和婚姻有关的事情全部由张力的伯父来张罗。张力的伯父说女孩家里穷,必须要6万元的彩礼钱。虽然负担沉重,但为了张力能摊上这么好的媳妇,张家就把多年的积蓄4万元钱拿了出来,然后又从亲戚朋友处东拼西凑借来2万元钱一同交给了张力的伯父。
就这样,在张力伯父的撮合下,女孩在张家生活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女孩和张家相处得不是那么融洽,总好像隐藏着什么事情。彩礼钱付清后没几天,女孩就从张家悄悄出走了,从此和张家再也不联系了。张力的家人费尽周折才弄明白咋回事。原来,张力所谓的媳妇是张力伯父的情人,伯父介绍女孩给张力做媳妇时女孩已经怀孕,只是因为没办法处理才暂时介绍给了张力。他们合谋把张力家的钱财骗到手以后,就一起跑到附近一个城市里去了,准备用骗来的钱把孩子生下来并维持正常的生活。这个结果如此不可思议,张力家得知真相后选择了报案,最终张力的伯父和那个女孩儿都归案服刑。
父替子上网聊来“媳妇”
第一次失败的“婚姻”让张力家着实沮丧了好久,张力的父母更担心孩子难娶到媳妇。为此,年近50岁的张力父亲突发奇想:“别人都会通过网上聊天找到媳妇,我何不网上聊天给老实巴交的儿子找个媳妇?”于是,张力的父亲以张力的名义开始在网上聊天,而且还真物色到了一个叫王平的女孩儿。
王平和张力的年龄相仿,家距张力家有100多公里。张力的父亲在网上对王平说,他家中有3层的小洋楼,家中生活非常富足。王平要求看照片,张力的父亲就从网上下载了一张男明星的照片给女孩发了过去。王平一看照片就被吸引了。见时机成熟,张力的父亲就向王平发出见面邀请,王平欣然答应。
2013年6月8日,张力父子在登封市区接到了王平。王平发现张力真人和网上完全不一样,但见这两人这么热情,还带她买衣服,就想看看再说。于是这父子两人买了车票邀请王平到家里看看,王平答应了。但坐了长途车又转了小摩托到了地方后,王平望着破旧不堪的张力家失望不已,才知道网上见的全是假的。
此时的王平在遥远的山区只剩下害怕,对张家的各种安排只得接受。她的手机被张力父母“代管”,晚上被要求在张力的房间住宿。第一天,张力晚上同王平住在一起,却没鼓起勇气“洞房”。第二天,张力的父亲竟给儿子买来男性药品,最终帮助儿子成功“圆房”。张力的父母认为,只要对王平采取一段时间的措施,让王平怀上张力的孩子,王平就会留下来和张力过日子。于是接下来的3天,张力每天都要完成和王平“造孩子”的任务。
直到第五天早上,张力外出后手机落在房间,王平拿手机与家人取得了联系。当晚,王平被当地警方救出。
因为一家3人都符合非法拘禁和强奸的罪名,近日,张力、张力的父母被法院分别判处5年、4年和3年的有期徒刑。
分析
娶妻难、不懂法常酿刑事案
登封市人民法院法官岳青峰认为,目前,农村娶妻难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因为在计划生育大背景下,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导致一些农村地区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此外,近年来农村青年大量进城,相比男青年,女青年留城较为容易,更加剧了农村适婚青年性别结构失衡。与此同时,不少农村适婚男青年不懂法,导致因为婚姻引发的刑事案件频发。
岳青峰说,在张力案件中,其曾被骗婚的情节,其实是农村经常出现的因娶妻出现的另一类刑事案。
记者调查发现,林州市2013年初一个半月的时间就发生婚姻诈骗5起。发案地均在农村,侵害对象均为大龄男青年。嫌疑人多为贵州、云南、湖北籍人员,身份虚假,且是团伙作案,具有流窜性,中介人多为婚介机构和本地中间介绍人。
3年前,一群来自贵州偏远山区的80后、90后女孩,在“放鹰人”的组织下,来到淇县西岗镇村,“嫁给”了7户农民,在骗取了3.2万元到3.4万元不等的彩礼后集体失踪。后公安破获该案,发现该案为典型的骗婚案件。
“案件受害人较多且受害者多为农村大龄男青年,年龄最小的33岁,最大的41岁。”濮阳县梁庄乡派出所干警刘兴旺曾办理过此类案件,他说,农村骗婚案作案团伙化特点较明显,犯罪嫌疑人少则3人多则6人,共同犯罪中预谋缜密,分工完善,有专门介绍牵线的,有假扮谈婚女青年的,还有假扮亲戚朋友的。犯罪嫌疑人身份构成复杂,部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难以查实。参与骗婚的妇女有的是未婚少女,有的是已婚妇女,还有的是从事卖淫活动的“小姐”。案件中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大多住在偏僻的山区甚至在外地,大部分犯罪嫌疑人使用化名,给案件的侦破带来较大的困难。
刘兴旺说,被欺骗的农村男青年法律观念淡漠,防范诈骗的警惕性不强。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按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仪式,但都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是诸多案件发生的关键因素。
案例
彩礼引发强奸案
马某是范县辛庄乡人,出生于1980年。他在婚姻问题上一直高不成低不就,几年下来,已跨入剩男行列。父母看在眼里急在心上,托媒人、朋友多方介绍,几经周折,终于找到邻近村的薛某,双方及双方家长都表示满意。女方的父母要求按照农村习俗由马某家支付彩礼款10万元,同时还要给女方“三金”。为了给儿子娶上媳妇,马某父母狠狠心将家中还没有出栏的15头猪外加几千斤的稻谷卖掉,又从马某在广西做生意的舅舅那里借出4万元,再加上马某这些年在外打工挣的钱,总算筹足了娶亲款。
热闹的婚礼过后,马某在新婚之夜与新娘互诉小秘密,承认自己隐瞒了年龄,还交代他在外打工的时候曾和一名外地女子有过恋情。这些事情让薛某愤怒不已。从当晚到随后3天,薛某都将马某拒之床外,并在3天“回门”后再也不踏进马某家的大门。眼看挽回媳妇无望,马某便想着要回彩礼,但都被薛某父母赶出。薛某父母说马某骗取了他们女儿的感情,这婚事就此告吹,彩礼款就当是薛某的精神损失。
2013年2月12日,心里憋屈的马某联系薛某,说自己已经想通,希望能见她一面,让薛某将自己的个人贵重衣物拿走。对此并不怀疑的薛某来到马某家中取衣物,结果被马某疯狂地撕破衣服强奸。薛某逃出后报案。虽然马某和薛某按照农村的风俗举行了婚礼,但是两人并未办结婚证,最终,范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分析
彩礼常成各类案件诱因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法官吴朝霞说,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农村劳动力大量拥入城市,在经济收入增加的同时,这些劳动力的思想也在变化,由此产生的离婚案件不断增加。离婚虽然看似简单,但往往因为此前的彩礼,往日的夫妻双方不仅走入法庭对簿公堂,甚至还会引发其他案件——强奸、伤害甚至致死人命等。
据记者了解,2013年初到8月10日,息县人民法院东岳法庭共收案208件,其中离婚案件有106件,离婚案件占收案总数的51%,并且依然有上升的趋势。而以滑县法院为例,近年来离婚案件逐年上升,2011年共受理离婚案件726件,2012年共受理离婚案件744件,2013共受理离婚案件761件,其中涉及农村留守妇女的离婚案件在57%以上,对农村社会稳定和青少年健康成长造成了日益严重的影响。而这些案件,很大一部分都牵扯到包括彩礼在内的财产分割问题。
吴朝霞分析说,在农村一些地方,传统观念是彩礼上涨的推手,包办婚姻、借婚姻索要财物等现象很严重;有些女性文化素质不高,缺少婚姻自主权,认为彩礼越多就对父母越孝顺;区域性别失调、男女比例失衡,找不到对象怕成为他人话柄,助长了高额彩礼歪风;攀比之风盛行,也让收受高额彩礼成了气候。但在婚姻中,双方都不应借婚姻索取财物。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农村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法院应予支持。牢固婚姻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诸如彩礼这样的物质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