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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打车软件叫车 支付宝转账出错车费付错人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6-25 09:32:35
  21日凌晨,市民李明和朋友从东郊搭乘出租车前往南郊,下车付款时,用“快的打车”软件打到车的李明一时大意,将65元的车费通过支付宝上转给了并没有拉载自己的出租车司机杨师傅,想要回这笔钱时却遇到了麻烦。

  21日凌晨1时许,李明和两位朋友在灞河广运大桥附近准备打车回家。通过“快的打车”软件联系好了出租车司机张师傅,可等了半个多小时也不见车来,李明又下了一次单,随后另一位出租车司机杨师傅给他打来电话,“张师傅迟迟不来,我等的时间有点儿长,于是又下了一次单。电话里告诉了杨师傅我的方位,想着他可能到的比较快。”最终,司机张师傅先到了,3人就上车出发了。

  半个小时后,李明一行到了目的地,车费65元,他用支付宝给张师傅转账,“手机上显示了两个支付信息,我第一次用也不知道,就转给了第一个号码。”转完后他和张师傅核对时,才发现自己将车费错转给了杨师傅。

  李明当即给杨师傅打电话,可杨师傅不愿意退还车费。“后来再打对方就不接了,我也联系了杨师傅所属的出租车公司,但一直没解决。”李明说。

  昨日上午,记者未能拨通杨师傅的电话。随后,记者致电“快的打车”工作人员,一位姓赵的女士告诉记者,公司已经联系了杨师傅,“我们让他把钱转给张师傅。他也同意了,但他觉得乘客违约了。”赵女士表示。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出租车司机张师傅,他表示已经通过银行转账拿回了65元车费。

  陕西睿和律师事务所杨文宏律师表示,使用打车软件打车只是乘客向周围的出租车发出的邀约邀请,只有等乘客上车双方才正式建立起乘运合同,也才会存在是否违约情形。乘客将车费支付错了,可以要求返还,没有载客但收到车费的出租车司机(车主及出租公司)均应返还,否则构成民法范畴中的不当得利。

来源: 西安晚报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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