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万元买假职称应聘教授,被揭发后立即与妻子离婚并“移居美国”。昨天,记者从柯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假教授”徐某与衢州学院人事争议纠纷案件审理结束,法院一审判决徐某及其前妻退还学校工资差额、安家费、购房贷款等共计49万余元。
造假应聘开除处理
2004年底,徐某在网上看到衢州学院(筹)向全国招聘教授的消息,当时,他已在河南某高校担任了十余年讲师。
这则消息让他有了购买假职称应聘的想法。徐某事后称,他通过关系,花了3万块,向某高校内部人员购买了教授“职称”,并以此“成功”跻身当年我市这所高校招聘的教授之列。
2012年,因为高校职称改革的施行,我市人事部门向河南省人力社保厅发了调查函,这让徐某露出了马脚。在河南省人力社保厅出具的其仅有讲师职称的回函前,他向学校承认自己并不具备教授资格。
2013年5月6日,徐某被学校正式开除。
为保留所得连施“奇招”
不甘心返还多得的超额所得,徐某在向学校坦白后的几天内,就与妻子协议离婚,并自愿“放弃”全部财产。
在转移完名下全部财产后,徐某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民事诉讼,先是切断了所有的常规联系方式,随后通过其家人告知学校及法院“已经移居美国”的消息。
一审判决退款49万
经过多方努力,法院终于联系上徐某。他通过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辩状,表示虽然自己确实没有教授职称,但在工作中实际承担了教授任务,发表的论文与完成的课题也完全达到了教授的要求。
徐某认为,享受到的教授待遇当之无愧,没有应该返还的超额所得。
对于徐某的说法,学校表示,待遇及福利是建立在曾以为徐某拥有教授资格的基础上的,而现在徐某只具有讲师资格,学校愿意按讲师标准支付其数年来的工作酬劳,但待遇与福利中的超出部分必须予以收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学校在与徐某签订聘用协议时,写明了是聘用具有“教授”职称的徐某,且徐某在8年时间里也按照国家规定入编确定为教授2档,享受教授专业技术职称待遇,因此徐某提出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4月30日,法院一审判决徐某及其前妻返还学校工资差额、安家费、购房贷款等共计4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