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网传警察开车撞人后脱警服逃逸 浙江警方称不实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5-03 08:37:26

  近日,有网友称浙江海宁一位大妈骑电动车过马路时,被警车撞倒。据目击村民介绍:警察撞人后未报警,脱下警服逃跑。2日,记者从浙江海宁警方获悉,肇事司机撞人后在及时拨打了急救及报警电话并配合调查,不存在脱警服逃跑一事。

  经警方调查表明,事故发生在4月29日上午7时30分左右,海宁市公安局盐仓派出所协警戴某持公安车辆准驾证,驾驶浙F0903警车带浙江警察学院实习生许某前往海宁市公安局进行专业实习。当车辆由南往北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前方同向行驶的一电动自行车突然左转到机动车道内,警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造成63岁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潘某当场死亡。

  记者注意到,在4月29日当日中午,浙江海宁公安局就曾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杭浦高速海宁长安出口处北侧发生一起涉警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肇事驾驶员已被警方控制,并接受了血液抽检。

  警方表示,经调取120和110报警电话记录,戴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的时间分别为7时31分和7时38分。

  对于此前目击村民介绍:警察撞人后未报警,脱下警服逃跑一说。警方表示,事故现场距死者家较近,家属和部分村民情绪激动,为避免现场矛盾激化,现场处置人员随即将戴某带至长安交警中队接受调查,实习生许某则留在事故现场配合调查处置,在死者家属见证下,戴某接受了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未存在酒驾情况。

  后经死者家属要求,由长安镇高新区司法所介入调解,4月30日上午,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

  警方还表示,因事故车辆涉及警用车辆,为体现客观、公平、公正原则,经请示上级公安机关,嘉兴市公安局指定由海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目前已进入正常处理流程。(完)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编辑: 黄鑫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