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罗某在嘉兴海盐犯下多桩抢劫案后逃亡;18年后,因受伤需回国治疗,罗某在开往老家的火车上被警方抓获。
终究,他还是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真是应了那句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早在18年前,刚满25岁的罗某还在老家四川务农,生活虽然清苦,但有妻子为伴,一双儿女乖巧听话,罗某一家的生活还算美满。
不过,当时的罗某年轻气盛,一直想去外面的世界闯荡闯荡。
1996年正月,罗某不顾妻子反对,与六个老乡结伴来到浙江打工。然而,现实并没有罗某想象中那么美好,老乡们回到年前打工的石厂工作,而罗某初来乍到,工作一直没着落,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只能跟老乡们一起挤在狭窄的宿舍里。
很快,罗某带的钱就花光了,吃住都只能靠老乡。
但老乡们也不宽裕,过年花掉了不少钱,来浙江的路费也很贵,工资又还未结,大家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
某天夜晚,七个人围坐在一起抽烟聊天,不知是谁提议去河里的船上“弄”点米油,考虑到生活负担重,大家竟都默默同意。
老乡们打工的石厂靠近河边,河里停泊着不少运输石料的船只,大部分的船只都是本地的,夜间船老大都回陆上的家里睡觉。
七人便趁着午夜分头行动,米、油、衣服、被子……能吃的能用的能搬走的,一行人通通搬回宿舍。
第一次,收获颇丰,可好日子才持续了没几天,宿舍里又开始缺粮少食了。七人便又一次行动,仗着人多胆大,他们一次又一次上船偷东西,被发现后,罗某还拿出菜刀威胁船主不得反抗。
因抢劫事件频发,船户们报了警。最后一次作案时,另外六个老乡先后被抓,罗某仓皇出逃。
此后,他改名换姓,四处逃亡不敢回家。
去年7月,在缅甸打工的罗某干活时操作不慎,右手腕粉碎性骨折,因当地医疗水平不高,罗某就想回国治疗。
“这么多年了,我以为没人会记得我,一来治伤,二来我也想我的家人。”就在罗某刚刚坐上回老家的火车不久,便被警方抓获。
庭审时,罗某表示,“当时年轻不懂事犯下了错误,我一直心存愧疚,但自那以后我从未干过一件亏心事,这么多年,苦了我的妻子孩子,真的对不起他们。”
经审理,海盐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