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烧草毁林64亩 五旬农妇涉嫌失火罪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4-09 14:25:08
江山一农妇在田里烧杂草,不慎引发了山火,造成64亩山林焚烧殆尽。4月1日,农妇柴某因涉嫌失火罪被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柴某是江山市峡口镇人,今年54岁。2013年12月30日,柴某准备将自家田埂焚烧一下用来种菜。当天下午2点多,她带上一个打火机和一把镰刀,前往自己的责任田。
2点半左右,柴某到田里后,开始用镰刀割草,并把割下来的草堆在一起,用随身带来的打火机点燃。随后,火沿着田埂的两边延伸。看到火势往外扩散,柴某开始扑打,但火借助风力,越烧越旺,沿着田埂一直往附近的柴头岗山场上烧去。
山场着火惊动了附近的村民,大家纷纷赶来救火。经奋力扑救,晚上8点半左右,火才被扑灭。经鉴定,山场的过火面积达64亩,全部是林地。
-检察官说法
柴某在森林防火期内,违反森林防火管理制度,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造成重大森林火灾。柴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失火罪。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郑菁菁 通讯员 胡婧燕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