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离婚闹上法庭 发现结婚19年不是“夫妻关系”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4-06 07:49:16
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杨某一纸诉状,将共同生活了19年的妻子傅某告至法庭,要求离婚。令他意外的是,案件被受理后不久,法院居然告知,他们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
“双方是否继续共同生活,可自由决定,无需法律干涉。”昨天,柯城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杨某的起诉。
1995年,杨某与傅某按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此后便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实际上,婚礼后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证,仅在居民户口簿上将双方登记为“夫妻”。近年来,杨某与傅某渐渐不合,争吵的次数越来越多。杨某认为,双方感情已走到尽头,便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他与傅某离婚。
柯城法院巡回法庭的法官表示,根据《婚姻法》规定,县级民政局或乡(镇)政府才是办理婚姻登记的法定机关,派出所在居民户口簿上将男女双方记载为“夫妻”,并不产生确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
来源:
衢州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徐颖之 通讯员 刘道平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