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交煤气费被物业殴打 商户愤而退租遭拒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3-18 08:41:20
租了商场的铺面做生意,反而因琐事被商场的物业管理人员打了。想退租不做了,却被物业方拒绝。3月16日,说起这件烦心事,武汉的孙女士直摇头。
2013年12月14日,孙女士承租了武汉珞狮路万象生活广场一楼的一间商铺做餐饮生意,合同期限为一年。当时孙女士支付了第一季度的押金7500元,以及22500元的押金及3000元进场费。直到2014年3月11日之前,都正常经营。
孙女士介绍,因为恰逢商场收煤气费的那几天,其丈夫去广州进货,预见会耽误缴费,所以孙女士提前知会了物业方。3月11日下午,刚风尘仆仆赶回店里的夫妇俩正在整理进回来的货物,商场的收费员就赶来了。由于满屋子都是货物,腾不出手的夫妇俩没有及时缴费,而是提出第二天去办公室交钱。没想到收费员就动手打了孙女士老公。
事情发生之后,万象生活广场一位姓宋的负责人出面处理。面对记者,对于打人一事,宋经理没有否认,并承诺赔偿医疗费。宋经理介绍,涉事的收费员是个20多岁年轻人,眼看其他商户的煤气费都交了,就只剩孙女士这一家拖了10多天,自己因此没少挨批评,所以心急之下错动了手。
虽然商场方面愿意为打人事件负责,但是孙女士却留下了心结。她认为,作为承租户,自己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这生意以后没法安心做下去,所以要求退租。
但是商场方面认为,打人冲突和退租是两件事,由于合同有效日期是到今年12月,孙女士现在退租是单方面违约,商场将不予退还押金。
湖北雄视律师事务所的周斌律师认为,既然物业方愿意为打人事件负责,就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承租方要求终止合同,物业不同意,双方可以走法律程序。如果孙女士能对“物业方直接对她继续在这个铺子里做生意造成了不良影响”进行举证,那么她终止合同的诉求将有可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来源:
荆楚网
作者:
记者 童一尘
编辑:
付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