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仓山区盖山镇后坂村一出租房失火,独自留在家中的3岁男娃在火灾中丧生(本报昨日曾作报道)。悲剧令人叹惜,而“空巢娃”现象背后暴露出的安全问题及监护问题,应引起重视与反思。
17日记者回访失火出租房时,邻居们纷纷表示:“当时家里只要有一个大人在,肯定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如果早就想到会起火,楼下也不会堆那么多纸皮了。”一名邻居说,就是安全意识不强,抱着侥幸心理,结果酿成了悲剧。
“我们也知道孩子太小,把他单独放在家里不好,可我们也没办法,大人要外出上班,没法照看小孩。”遇难男娃的奶奶表示,小孩8个月大时,他的妈妈就离家出走了,从此再也没有消息,“这两年都是我和他的爸爸、他的姑姑在带他。白天大人都去上班了,只能把他一个人留在家里。”
孩子的奶奶说,孩子的爸爸是环卫工,每天都在大街上工作,总不能带着孩子去扫马路吧。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仅在后坂村,存在“空巢娃”现象的家庭就有不少,多为常年在福州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他们拖家带口,聚居在房租低廉的城乡接合部。
“村里空余的房子基本都出租了,一栋四五层楼的房子住十几户很正常。白天大人去上班,一些还没到上学年龄的小孩子就待在出租房里,稍微大一点的孩子会偷跑出去玩。”住在失火出租房旁边房子里的方女士表示,
“将儿童独自留在家中而酿成悲剧,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是有责任的。”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的蔡思斌律师表示,我国现有法律在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这一方面,还缺乏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蔡律师表示,一些国家,如美国,就明文规定,不许将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单独留在车里,父母触犯法规,可能被关入监狱,或者失去监护权,“我国现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规中,还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以及相应的处罚规定”。
蔡律师指出,在儿童监护方面,还存在一些模糊意识,“比如,很多父母都觉得孩子很乖、很听话,让他一个人在家不会出什么事”。
蔡律师表示,作为监护人的父母,要有更强的监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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