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夫妻想买二套房,苦于银行贷款政策收紧,正在犹豫时售楼员出“歪招”——办张假离婚证骗过银行。幸亏他们及时醒悟,决定中止购房合同,开发商的如意算盘最终落空。昨天,涉事的售楼部负责人承诺将全额退还房款。
售楼员提议客户假离婚
前天,松滋的杜女士致电“晚报三人帮”新闻热线(027—82333333)称,她和丈夫为了购买二套房,在售楼员的建议下办了假离婚证,但她付完首付款以后就后悔了,试图中止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这才发现一念之差不是那么容易改正的。
杜女士说,丈夫彭先生是黄陂人,名下有一套位于盘龙城的房产,他们担心孩子长大后房子不够住。去年底,他们开始在武汉物色新的房产,并看中位于光谷高新大道的一个楼盘。
“我们属于限贷群体,如果再买房首付就需要十几万。”杜女士和丈夫都是80后,工作也不稳定,第二套房款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就在他们左右为难的时候,该楼盘的售楼员雷女士建议他们假离婚。
复婚夫妻又办假离婚证
“这肯定不行,我们都不愿意为了一套房子而离婚。”杜女士说,她和丈夫对于“离婚”这个词非常敏感,因为他们真的离过一次婚又复婚。
彭先生讲,他和杜女士是在上海打工时相恋的,刚开始两人感情不错,杜女士也不嫌弃他没有房子,2010年嫁给他以后两人一直在外面租房住,没想到仅仅因为性格不合竟然走到分手的地步。“他性格内向而我脾气急躁,结婚一年多都没有磨合好。”2011年4月,杜女士和彭先生回松滋办理了离婚手续,她带着4个月大的女儿回到娘家。
离婚后一年,彭先生回到老家买了一套小户型商品房,至今未装修。考虑到孩子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彭先生主动提出复婚,杜女士也反省了自己的急脾气,两人于2013年7月重新申领结婚证。
眼看着他们的女儿要上幼儿园了,而彭先生的户口仍在原工作地点浙江,夫妻俩急于在武汉再买一套大房,好把女儿的户口办下来。“我们听说第二套房的首付和利率都蛮高,但真不想通过假离婚来钻空子。好不容易又走到一起,我们再不会把婚姻当儿戏了。”
听闻售楼员的“馊主意”,夫妻俩当即反对。但售楼员马上抛出第二个歪招——办假离婚证,并主动提供假证贩子的电话,这回他们有点动心了。上周,杜女士与假证贩子接上头,付钱后拿到了伪造的离婚证。
记者介入后售楼部承诺全额退款
3月7日,杜女士和丈夫到售楼部签订了购房合同,共支付10.5万元的首付款,“当时心里就很不安”。回去后杜女士越想越不对劲,特意到网上搜索,网上各种为买房而假离婚的新闻让她惊出一身冷汗,她意识到“办假证也是犯法的”。
次日一早,杜女士就拉着丈夫赶到售楼部提出中止合同,并要求其全额退款,但迟迟得不到对方的正面答复。
昨天,记者联系上售楼员雷女士,对方听闻杜女士的名字便扯理由挂断电话。
随后记者找到售楼部的黄经理,她表示知道属下建议杜女士办假离婚证的事情,但她辩称杜女士看房时已经是离婚的状态,所以这不算怂恿,而对于其他的买房者他们不会提这样的建议。最后她表态会尽快将杜女士的退房申请递交给开发商走流程。“按合同是要没收定金的,考虑到情况特殊,我们尽量全额退款。”
律师称双方所签合同无效
杜女士的行为是否违法呢?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的王万雄律师提醒,制售假证属于伪造公文印章罪,已经触犯了刑法,可判处两年左右有期徒刑。而使用假证骗取银行贷款的购房者也应承担民事责任。好在杜女士及时中止了购房合同,尚未触犯法律。由于她提供了伪造证件,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依法可追究其违约责任。鉴于她是在售楼员的建议和协助下提供假离婚证明,即便开发商因此而蒙受经济损失,买卖双方也均有过错,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伪造的离婚证明能否通过银行的放贷审核呢?记者为此咨询了建设银行武汉分行个人贷款中心,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放贷前他们会先审核贷款人的证件真伪,银行与民政局的系统是联网的,如果离婚证明是伪造的,网上就根本查不到信息,而且离异的购房者在办理离婚3个月后才能申请到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