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旧厂区改造节约集约用地有奖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11-01 10:26:34
昨天,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衢州市区旧厂区改造节约集约用地奖励细分标准》已于10月22日出台。
据了解,此次节约集约用地奖励适用范围为,对旧厂区用地实施收购储备且不再安排工业安置用地的旧厂区改造项目。根据行政区划、土地级别、区域基准地价水平等因素,将市区范围建设用地区划分为四类:Ⅰ类地区主要包括老城区、西区、衢江新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白沙溪以西片区、柯城双港开发区;Ⅱ类地区包括衢化新城、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和白沙溪以东、乌溪江以西片区;Ⅲ类地区包括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东港工业功能区和综合物流园区;Ⅳ类地区为市区建设用地区上述类地区以外的区域。每类地区对应相应档次的奖励标准,分别为:Ⅰ类地区40-50万元/亩,Ⅱ类地区30-40万元/亩,Ⅲ类地区25-30万元/亩,Ⅳ类地区25万元/亩以下。
旧厂区改造各责任主体可在规定范围内,根据规划用途、宗地条件等实际状况,制定执行细则,确定旧厂区改造收购储备具体项目的奖励标准。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日报
作者:
记者 吴江怀 通讯员 徐兴
编辑:
黄鑫